如不能提供证明及超过温度控制要求的,应当拒收,将药品移置冷库待处理药品区存放,并及时报质量管理处处理。
5 . 在收货过程中发现的有质量疑问的药品,收货员及时填写《有疑问药品报告单》,报质量管理处复查处理。
6 . 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经收货员核对无误后在计算机系统中进行确认,并将药品移置相应的待验区域,同时在随货通行单(票)上签字,移交验收员,通知其验收。
7 . 收货员应当对冷藏药品的收货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数量、生产企业、发货单位、运输单位、发运地点、启运时间、运输工具、到货时间、到货温度、收货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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