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实施细则
附件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合 格 书
审查编号: (全本)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子项名称:
审查机构:(审查专用章)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本工程项目施 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
审查机构 自律委员会 (印章) (印章) 页脚内容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实施细则
日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监制
说明:
1.本合格书样式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制;
2.本合格书应在加盖审查机构审查专用章后方为有效(主城区内建 设工程应加盖自律委员会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翻印无效; 3.本合格书在工程竣工后应作为工程档案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涂改、伪造;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个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涉及的所有子项及附 属工程作为一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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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实施细则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审查结果表(市政工程) 建设单工程名 位 称 位 称 址 号 设计单子项名工程地审查编 附属工程名称 围 审查范 页脚内容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实施细则
工程概况 工程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主导工艺: □道路 □桥梁 □隧道 □轨道交通 □给水 □排水 □环卫 □燃气 □热力 □公共交通 概算总投资 工程规模描述 万元 其中建设费 万元 设□大型 □中型 计规模 □小型 子项概况见送审表 审查情况: (一) 送审材料齐备; (二) 满足国家和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三) 设计文件符合《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及附件(按规定不需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 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备案文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四) 设计单位、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盖章、签字符合有关规定。 (五) 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六)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计安全; (七)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有关要求(仅限隧道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审查结论: 合格 项目审查负责人(签字) 相道桥给电结燃环关专业 路 隧 排水 气 构 气 保 页脚内容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实施细则
审 查 人 (签字) 审查机构法人 (或其授权人): 技术负责人: 印章 审查机构: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 人员签名应为手签;2. 相关专业可根据项目情况增减调整;3. 涉及安全且工程特征与主体工程截然不同、规模较大的附属工程,特别是边坡工程、建筑工程,应单独填写审查结果表;4. 仅隧道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需出具消防专篇合格书;5. 项目审查负责人应仔细核查设计单位资质、业务范围、人员资格、人员签字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图是否落实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施工图是否满足设计深度相关规定等建设法规内容,并签字认可。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送 审 表(市政工程)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子项名称 工程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 市外单位在渝备案证号 页脚内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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