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预算编报的要求以及《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常工职院财[2015]1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预算编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管理的基本思路
科学核定指标,实行部门负责,严格项目管理,实行财务公开。
二、预算编报的原则
(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既要考虑学院事业的发展和建设的需要,也要考虑到学院财力的可能。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算经费在保证基本运转的基础上,重点保障内涵建设、人才引进、教育教学改革、学院确定的重点项目的需要。
(三)厉行节约、注重绩效。预算经费编报要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实行“三公”经费零增长。
(四)依法理财、公开透明。预算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建立信息披露和反馈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三、预算经费分类
预算经费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一)人员经费: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及其他人员经费。
(二)公用经费:办公费、教学与材料费和学生活动费。
(三)项目经费: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经费。项目经费实行归口职能部门管理,二级学院如需申报项目预算,向相关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提交申请,由职能部门按项目类别统一汇总报送。
四、预算编制工作安排 (一)人员经费编制
由财务处和人事处测算编制。 (二)公用经费编制
公用经费由财务处按核定标准下拨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三)项目经费编制
2015年8月底前,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2016年度业务开展计划和部门发展规划,填报《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申报书》和《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
属于教学改革与建设、设备购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以及预算经费大于10万元的项目,还须填报《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评审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处;
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见附件—苏财购【2014】31号《江苏省省级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采购支出,均须填列申报书中的《项目采购预算明细表》。
(四)汇总并形成预算草案
2015年9月底前,财务处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进行汇总,形成2016年支出预算,并根据2016年预算收入情况,提出2016年学院支出预算方案,通过学院财经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学院党委会论证审批。
五、预算的调整
根据《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得调整。若遇非常事件不得不调整年度预算时, 需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因上级政策、学院计划及任务发生较大变动等原因需调整原申报预算经费,由经费使用部门填报《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预算调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处。调整幅度在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由院长审批,调整幅度在30-50万元以下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提交学院党委会审议,批准后下达执行。
(二)因学院发展新增预算项目,具体流程详见“项目经费编制”。
(三)因原定预算计划不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间发生此余彼缺的情况时,调整只能此增彼减,不得突破原预算。由经费使用部门填报《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预算调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处,审批手续同上述第(一)条。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切实贯彻2016年学院预算编制政策,严格按照编报要求申报预算。
(二)公用经费的分配标准视省厅政策、学院预算安排、当年学院财力而核定。
(三)申报书和评审报告有特定格式和内容的项目,按实际要求填报;其他项目参考附件中的模板。
(四)相关申报表见附件,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邮件,纸质材料上相关审批手续必须完整,并加盖部门公章。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15年6月9日
预算编制构成图
错误!未指定书签。
注: 1、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相关报送材料见附件中的基础信息情况表,表中为2015年预算编制省厅要求填报的基础信息,财务处届时根据省厅2016部门预算编制通知的要求将报送材料和报送时间发送至相关部门。
2、2016年度公用经费暂定执行2015核拨标准:
办公费:基数+人均1000。1-3人的基数1万,4-6人基数2万,7人及以上基数3万,院办基数6万、教务处基数4万。
教学与材料费:二级学院以本院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生均190元,分配系数按财政拨款系数,文科生1.0、工科生1.2、体育生1.4、艺术生1.5;以下职能部门以全院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教务处生均90元;实训部生均12元;体育部生均17元;社科部生均10元;团委生均5元。
学生活动费:二级学院分配标准为基数1万+28~34元/生(按2014年底各二级学院欠费率划分级差);以下职能部门以全院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学工处20元/生;团委20元/生。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流程
1、项目申报书→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财务处(电子邮件、纸质材料)。
2、项目评审报告→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财务处(电子邮件、纸质材料)。
3、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部门负责人→财务处(电子邮件、纸质材料)。
4、预算调整申请表(预算批复后如需调整时填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财务处(电子邮件、纸质材料)。 附件: 基础信息情况表
附件一、《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评审报告》 附件三、《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