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的盘点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我公司放置在各代存仓库的公司自捕水产品(鱿鱼、金枪鱼等)。 存货的盘点按照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盘点。 3、职责:
库存分管领导:负责盘点组织工作、主导盘点工作,组织工作盘点总结,进行盘点奖罚。 保管人员:负责各代存库存货的具体盘点工作。
财务:负责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稽核、盘点。
相关部门:负责盘点的协助工作。 4、盘点时间:
每月定期进行核对盘点。财务不定期核查存货的盘点情况。 5、盘点方式、方法:
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
财务人员和保管人员每月定期盘点,以现场确认、抽样核查等方式进行,并与代存仓库负责人进行核对核实。
各代存仓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盘点要求:
盘点的组织实施之前提前与贷存库方确认好盘查的内容与信息。 盘点期间不进行存货的出入库安排和活动,确保库存盘点的正常进行。 有关人员在进行盘点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自己的任务,事先做好准备。
盘点使用的数据、内容需要修改时,须经上级领导签字后生效,否则追究盘点记录人员的责任。
必须认真、准确对盘点存货进行清点、称量,如实填报盘点结果,严禁弄虚作假,盘点报表填报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账、货、卡种类相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7、突击抽查:
财务保管根据实际情况抽查库存状况,抽查时代存库要派人在现场协助,原则上要求每月一次突击抽查。
抽查可由账至物或由物至账,抽查人员应将抽盘结果填写在抽盘表上,代存库人员在抽盘表上签字确认。
若抽查发现存货存在重大问题,财务与仓管应及时上报并拿出解决方案。并按照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8、盘点的结果和记录要归档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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