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工及水工机械 (一)基本要求
打桩机类型应根据桩的类型、桩长、桩径、地质条件、施工工艺等综合考虑选择。打桩作业前,应由施工技术人员向机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应按地基承载力不小于83kPa的要求进行整平压实。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应配置足够的排水设备。
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水上打桩时,应选择排水量比桩机重量大四倍以上的作业船或牢固排架,打桩机与船体或排架应可靠固定,并采取有效的锚固措施。当打桩船或排架的偏斜度超过3°时,应停止作业。
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立柱正前方2M以内,并不得斜吊。吊桩时,应在桩上拴好拉绳,不得与桩锤或机架碰撞。
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插桩后,应及时校正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打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来纠正桩的倾斜度。
拔送桩时,不得超过桩机起重能力;起拔载荷应符合以下规定: 打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起拔载荷不得超过电动机满载电流;
打桩机卷扬机以内燃机为动力,拔桩时发现内燃机明显降速,应立即停止起拔; 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拔载荷可按40kN计算。 卷扬钢丝绳应经常润滑,不得干摩擦。
作业中,当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长度在27m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二)柴油打桩锤
柴油打桩锤应使用规定配合比的燃油、作业前,应将燃油箱注满,并将出油阀门打开。
作业前,应打开放气螺塞,排出油路中的空气,并应检查和试验燃油泵,从清扫孔中观察喷油情况;发现不正常时,应予调整。
作业前,应使用起落架将上活塞提起稍高于上汽缸,打开贮油室油塞,按规定加满润滑油。对自动润滑的桩锤,应采用专用油泵向润滑油管路加入润滑油,并应排除管路中的空气。
对新启用的桩锤,应预先沿上活塞一周浇入0.5L润滑油,并应用油枪对下活塞加注一定量地润滑油。
应检查所有紧固螺栓,并应重点检查导向板的固定螺栓,不得在松动及缺件情况下作业。
应检查并确认起落架各工作机构安全可靠,起动钩与上活塞接触线在5~10mm之间。
提起桩锤脱出砧座后,其下滑长度不宜超过200mm。超过时应调整桩帽绳扣。 应检查导向板磨损间隙,当间隙超过7mm时,应予更换。
应检查缓冲胶垫,当砧座和橡胶垫的接触面小于原面积2/3时,或下汽缸法兰与砧座间隙小于7mm时,均应更换橡胶垫。
对水冷式桩锤,应将水箱内的水加满。冷却水必须使用软水。冬季应加温水。 桩锤启动前,应使桩锤、桩帽和桩在同一轴线上,不得偏心打桩。
在桩贯入度较大的软土层起动桩锤时,应先关闭油门冷打,待每击贯入度小于100mm时,再开启油门启动桩锤。
锤击中,上活塞最大起跳高度不得超过出厂说明书规定。目视测定高度宜符合出厂说明书上的目测表或计算公式。当超过规定高度时,应减少油门,控制落距。
当上活塞下落而柴油锤未燃爆时,上活塞可发生短时间的起伏,此时起落架不得落下,应防撞击碰块。
打桩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拉好曲壁上的控制绳;在意外情况下,可使用控制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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