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学校学生评优表彰激励措施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推动我校养成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表彰在学习、班级建设、校风建设及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和集体,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二、学生奖励条例:
(一)凡符合下列条例之一者,给予表彰奖励
1、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品德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学校集体利益,敢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工作踏实肯干,成绩突出,有较高威信者;
3、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大公无私,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在同学中产生良好影响,或某方面成绩有突出表现者,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有较大成绩者。
4、奋发进取,后进生在学习和品德方面进步明显者;
5、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取得好成绩,为学校争取荣誉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比 1、考试作弊者;2、不尊重师长
3、旷课一节以上者(含一节);4、因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
(三)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证书、奖状、奖品、奖金; 4、授予称号; 5、报请上级机关嘉奖。 (四)奖励的级别
1、校内分校级、班级二个层次;
2、校级及以上奖励,记入学生档案或学籍卡,通报表彰。 三、奖项设置:
1、“三好学生”奖学金激励奖。 (一)基本条件
a.思想品德好(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能分享与合作。(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语言文明,保护环境,明辨是非,有良好的行为习惯。(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勤俭节约。(4)模范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小学生全面素质报告单》中,操行评定为“优”。
b.学习好(1)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良。(2)兴趣广泛,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3)统考科目成绩必须都
在90分以上,体、美、音、信等科目至少良好以上。
c.身体好(1)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优良。认真上好体育课.(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三)评选办法及奖励方式。
每学期末,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推荐一名学生,再经学校联评考核通过,方可获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全校设8-10个名额,每人奖励200元。(奖金根据学校财力而定)
2、期中考试成绩优秀学生奖项: (1)综合考核优秀生(年级总分前三名) (2)学科标兵(年级单科第一名,可并列)
(3)进步之星(每个班级学科,进步显著学生,每班每学科1名学生)
以上奖项,由班级教师推荐,教导处组织联评核查通过同,获奖学生发奖状和学习用品。
3、期末考核成绩奖励暨开学典礼奖项: (1)综合考核优秀生奖(年级总分前三名) (2)学科标兵奖(年级单科第一名,可并列)
(3)进步之星奖(每个班级学科,进步显著学生,每班每学科1名学生)
(4)十佳少年奖(全校设10名) (5)优秀班干部奖(全校设10名) (6)优秀少先队员奖(全校设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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