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辨识评价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对施工区域、办公场所及相关活动领域内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全面辨识与评价,实现对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所有施工区域、办公场所及相关活动领域内所产生的与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有关的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活动。
第三条 职责
一、局管理者代表负责重大危险源清单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的审核与批准。
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管理
局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分为局、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下同)和项目经理部三级。
(一)局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对全局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二)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辨识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管理。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项目辨识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和管理。
三、局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指导局各职能部门、局属各单位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调查、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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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并最终进行汇总,编制成《已辨识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指南)》,经局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
四、局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局已辨识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或管理方案。
五、局安全质量监督部每三年定期组织局各职能部门、局属各单位,更新识别施工区域、办公场所及其相关活动领域内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对出现本规定第五条、三、(二)、1. 情况时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更新评价。
六、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局总部办公场所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
七、局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施工过程及推广“四新”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和环境破坏进行评价。
八、局各职能部门、局属各单位的各部室负责对本部门分管业务工作范围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并分别报局安全质量监督部、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汇总。
九、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部室对施工区域、办公场所及其相关活动领域内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汇总,并报局安全质量监督部备案审核后下发各项目经理部参考。
十、项目经理部分管安全的经营班子成员根据局《已辨识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指南)》和本单位已辨识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负责组织对本项目施工区域、办公场所及其相关活动领域内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二次识别、评价。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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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控制措施或管理方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第四条 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方法 一、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 (一)危险源辨识范围
为充分辨识危险源,根据局施工区域、办公场所及其相关活动领域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容易导致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中毒、火灾、职业病等方面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包括进入作业现场的相关方人员的活动,使用的设备、设施、物资等)。
(二)危险源辨识应考虑的因素 1. 三种状态
1)正常(例如:每天的正常施工过程); 2)异常(例如:设备维修、检修); 3)紧急(例如:火灾、爆炸、坍塌)。 2. 三种时态
1)过去(例如:已经发生过的伤害事故);
2)现在(例如: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态);
3)将来 (例如:作业将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变更,新工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状态)。
(三)危险源辨识方法
使用《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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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辨识:
1. 询问、交流
对于某项工作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往往能指出其工作中的危害,从指出的危害中可初步分析出所存在的危险。
2. 现场观察
通过对工作环境的现场观察,可发现存在的危险;从事现场观察的人员,要求具有安全技术知识和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规、标准。
3. 查询有关记录
查阅有关事故、职业病的记录,可从中发现存在的危险。 4. 获取外部信息
从有关类似组织、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信息,加以分析研究,可辨识出组织存在的危险。
5. 工作任务分析
通过分析组织成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可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
(四)风险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进行,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个因素指标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其简化公式是:D = L*E*C D-表示危险性分值
表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 10 6
4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全可以预料 相当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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