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控制程序
受控状态:
发放号:
编号 拟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版次 批准 日期 A/0
1.0 目的
在生产、存储、交付等产品实现过程中,以适当方式对生产的产品、所需原材料进行标识,以防止混用或误用,并表明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
当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由于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进行产品追溯时,能够追溯到产品的所有信息,便于采取后续的纠正/预防措施。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本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不包括设计开发阶段)产品标识及其状态标识、可追溯性标识及记录的控制。 3.0 职责 3.1 质量保证部
3.1.1负责组织制定标识控制要求,并对其实施有效性进行监控。 3.1.2负责对检验记录中的可追溯信息进行确认,并记录检验结果。 3.1.3负责监督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的实施。 3.2 采购管理部
3.2.1负责对仓库内物品的标识。
3.2.2负责根据各产品的可追溯范围,在采购合同中要求供方提供必要的追溯信息。 3.2.3负责物资出入库、产品交付环节的追溯记录,并将产品交付的追溯信息传递给市场销
售部。 3.3 生产计划部
3.3.1负责生产过程中各产品的状态标识。
3.3.2负责根据产品追溯要求,在成品、半成品上粘贴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 3.3.3负责对质量判定后的物资进行状态标识。
3.3.4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可追溯性物资进行标识和记录。 3.4 市场部
3.4.1市场部负责根据销售合同的要求,收集保存初始分销商、用户以及购买的产品的可追
溯性信息。
3.4.2市场部负责产品交付后的服务维修备件的可追溯性信息的记录。 4.0 工作程序 4.1 标识的设定 4.1.1标识分类
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对采购进货产品、中间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进行标识的形式有三种:
a.产品标识:区别产品,防止混用错用,如:采购件或整机成品上的标签或铭牌; b.状态标识:表示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如:合格、不合格、待检状态; c.可追溯性标识:为实现产品可追溯性目的的标识。 4.1.2产品标识
4.1.2.1 产品标识的范围:
a.进货产品; b.在制品; c.最终产品;
d.可销售或维修备件。 4.1.2.2产品标识的方法
车间根据各种产品标签图纸中的要求,采用如下方法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 a.铭牌; b.标牌; c.标签; d.货位卡。 4.1.2.3产品标识的内容
根据各种产品标签图纸中的要求,标识中通常包含以下内容中的几项: a.物料号; b.部件号; c.名称; d.型号; e.数量;
f.批/次或产品编号;
g.购进的原材料没有原生产批号的以当天日期为批号。 注:最终产品的标识应符合相关法规及产品标准的要求。 4.1.3状态标识
4.1.3.1状态标识范围:
a.进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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