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据;(3)以国际、国内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为依据。
2、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原则:
(1)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2)安全第一的原则;(3)系统性原则;(4)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原则。
3、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b、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d、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f、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法第17条》)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 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5、安全生产投入保证:
一般来说,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董事会予以保证;一般国有企业由厂长或者经理予以保证;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由投资人予以保证。上述保证人承担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
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事故的法律责任。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原则:
提取原则:“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使用原则:a、专户核算,专款专用。b、结余结转使用,不足部分直接列支。
7、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
a、建设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工程;b、增设和更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C、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d、按照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e、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g、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用于制定及落实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8、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
(1)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存储保证: a、小型企业不低于30万元;b、中型企业不低于100万元;c、大型企业不低于150万元;d、特大型企业不低于200万元。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2)煤矿存储标准:a、3万吨一下(含3万)60——100万元;b、3.万以上至9万吨(含9万),存储150——200万元;c、9万至15万吨存储250——300万元;d、15万吨以上,以300万元为基数,没增加10万吨增加50万元。累计600万元后不再存储。
9、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必须做到:“专户存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10、安全技术措施:
(1)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a、消除危险源;b、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c、隔离;d、故障—安全设计;e、减少故障和损失。(2)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a、隔离;b、设置薄弱环节;c、个体防护;d、避难与救援。
1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基本原则:
(1)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2)自力更生与勤俭节约的原则;(3)轻重缓急与统筹安排的原则;(4)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12、每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内:
(1)措施应用的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目的和内容;(4)经费预算及来源;(5)负责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7)措施预期效果及检查验收。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般应与同年度的生产、技术、财务、供销等计划同时编制。安全计划措施一般由总工程师审批。
13、主要负责人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的事故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4、主要负责人培训时间: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
1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考核为主。离岗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安全技能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5、新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
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
1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方法:课堂讲授法、实操演练法、案例研讨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形式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分析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安全生产知识文化竞赛。
16、“三同时”:
《安全生产法》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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