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候条件确定了对夏热冬冷地区对遮阳的要求。 2、南方夏季水平面太阳辐射强度可高达1000W/㎡以上; 3、太阳辐射通过窗进入室内的热量是造成夏季室内过热的主要原因; 4、由于公共建筑的性质决定了外窗和透明幕墙面积比较大,因此,太阳辐射对建筑能耗的影响很大。 5、日本、美国、欧洲以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都把提高窗的热工性能和阳光控制作为夏季防热以及建筑节能的重点,窗外普遍安装有遮阳设施。 6、但我国现有的大多数建筑无遮阳设施。因此,对窗的遮阳系数应作出明确的规定。 4.1.11条 建筑物外墙与屋面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 25 (省标) 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本条规定的目的: 主要是防止冬季采暖期间热桥内外表面温差小,内表面温度容易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造成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内表面产生结露,使围护结构内表面材料受潮、长霉,影响室内环境。 防止表面结露,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26 1、对围护结构中窗过梁、圈梁、钢筋混凝土抗震柱、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梁、柱等热桥部位,应采用外保温措施。 2、应注意墙体和屋面及地面相交接处阴角部位的结露,建筑阴角部位形成二维或三维热流,热量损失大,表面温度低而产生结露。应加强这些部位的保温层厚度; 3、防止室外冷风渗透,如窗过梁、门洞口等热桥部位造成表面温度低而产生结露; 4、夏热冬冷地区冬季气候阴冷潮湿,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大,适当控制室内空气相对湿度也是防止围护结构热桥表面结露的措施之一。 5、公共建筑采用间隙式采暖时,防止夜间房间温度下降所造成的结露现象。 4.1.12条 建筑地下室外墙自室外自然地坪下0.8m以内,应做保温处理,其热阻R不应小于1.2㎡·K/W。与土壤接触的建筑物地面, 27 建筑基础持力层以上层材料的热阻之和不应小于1.2 ㎡·K/W。 本规定的目的: 主要是提高此部位的内表面温度,减少内表面温度与室内 空气温度间的温差,有利于控制和防止结露反潮的现象。 浙江省范围内与土壤接触的公共建筑地面,建筑基础持力层以上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基本可满足热阻R≥1.2㎡·K/W的规定。 4.1.13条 建筑物外门宜设门斗,或采取保温隔热节能措施。 (省标) 4.1.14条 建筑物平屋面宜采用种植屋面或架空隔热屋面。 (省标) 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国标) 2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