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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调研分析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农村新社区建设伴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应运而生,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载体,是农村基层组织制度创新的客观需要,也是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的重大决策。 一、我市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实践 我市从2019年开始实施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明确提出了建设农村新社区的目标要求,2019年制定出台了《统筹城乡发展纲要》把实施“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列入统筹城乡发展的六大惠民工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目标后,农村新社区建设有了新的发展进一步加速。**市被列为全省首批农村新社区建设试点市,各地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实践和探索。据市民政部门统计,目前全市已创建了251个农村新社区,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10%左右。 1、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布局逐渐清晰。各地先后开展了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整治方案的编制工作,目前除江东、海曙外,九个有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全都编制完成了县域村庄布局规划,近2019个村编制了村庄建设规划或整治方案。以社区建设与行政村的区划调整有机结合的形式,着力围绕中心村打造农村新社区。同时,各地根据村庄布局规划加大土地整理、宅基地置换的力度,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加快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使村庄布局进一步优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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