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计量器具强制检顺义区计量检测普通许可 承诺件 民、法人、其他组织 1、使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单位或个人,2、使用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20个工作日 1、法人单位提供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或IC卡;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执照及复印件(1份);个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2、申请计量标准强制检定的,应当提交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及复印件(1份) 3、需要检定的计量器具。 出具检定结论、加盖检定合格印证 检定规程 1、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提出申请2、被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接收待检的计量器具并在5日内安排检验、检定。3、计量器具检定4、出具检定结论、加盖检定合格印证并发还计量器具。5、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 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京发改[2004]2030号文件《北京市计量检定收费标准(试行)的函》。 计量检测所 顺义区府前东街19号 69421897 无 无 无 无 无 定 所 方面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 计量检定单位在完成检定工作后上网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检定结论及其他相应备案信息 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核准 承诺件 公民、法人、其他组1、计量标准设备配套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并经主持考核的有关人民政府政部门20个工作日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二分;2、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一份;3、符合开展检定/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两份. 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2、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 1、《计量标准技术报告》;2《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办理人5日内组织考核,25日内专评审后向办理人报送考核材料,办理人及代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七、八条 不收费 全程府前东街9号 81490705 无 无 无 无 无 、家评审,办 1织 计量行标准器具核准 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2、具有计量标准正常工作场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所.3、应有两名以上计量检定人员取得所从事的记录》;3《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理人5日内审及结、核材料果.局领导5日内审定.办理内制作许可决定及证书交受理人 记录》 人5日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证件.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计量标准的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周期检定制度和技术规范.5、《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完整正确.6、《计量标准测量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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