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乡镇、街道)XXX村XXX项目
贫困人口分红协议
甲方:XXX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乙方:XXX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企业) 丙方:XX乡(镇、街道)XX村XX组XXX(贫困户)
为切实保障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企业)及贫困户的经济利益,壮大村集体经济,本着项目实施“公开、公平、公示、透明”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XXX年度XXX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XXX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企业)。 三、项目资金来源
X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子基金)。 四、资金规模
项目入股总资金共计 元整(¥ 元),按分红
贫困户计算,每户入股资金 元(¥ 元)。
五、分红起止及分红时间
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共计X年,原则上不低于3年);具体分红时间为每年的XX月XX日前。
六、分红比例
乙方自项目实施当年起,采取保底分红与效益分红相结合的分红模式实行按年分红,即项目建设前阶段(项目未见效前),按照丙方量化入股资金8%(最低不得低于8%)的比例分给丙方。项目见效后乙方按入股扶贫项目资金效益的70%以上量化后分红给丙方。
七、年保底入股分红资金及户均分红资金
年分红总资金 元整(¥: 元),按分红到户 贫困户计算,每户分红资金 元(¥: 元)。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成效及贫困户的收益效益。
2.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乙方将年度入股分红资金打入丙方指定的账户。
3.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辖区内对入股资金的来源以及项目入股的资金规模、入股期限、入股分红比例进行公示公告,并进行宣传。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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