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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考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传人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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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5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

井筒开凿到底后,井底附近设置具有一定能力的临时排水设施,可向采区方向掘进。 ×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或现场班(组)长担任。 ×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毫秒延期电雷管。 × 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

井下采用机车运输时,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 井下储存4吨工业炸药的库房是重大危险源。 ×

井下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 井下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

井下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电气设备就近潮湿处。 √

井下发生火灾时,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

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 井下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 井下架线电机车使用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00V。 √ 井下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 井下用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

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破材料时,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

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管员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 ×

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 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使从业人员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中不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 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不必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

举报煤矿非法生产的,即煤矿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而擅自进行生产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

人奖励。 √

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距掘进工作面30~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

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 √

决定关闭的煤矿,仍有开采价值的,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进行拍卖的,应当按照新建矿井依法办理有关手

续。 √

掘进工作面断面小、落煤量小,瓦斯涌出量也相对较小,瓦斯事故的危险性较小。 × 掘进机掘进过断层时,应根据预见断层位置及性质,提前一定距离调整坡度。 √ 掘进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电气控制开关和掘进机上的隔离开关。 √

掘进巷道贯通前,除综合机械化掘进以外的其他巷道在相距1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

统的准备工作。 ×

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 √ 开采保护层时,要同时抽放被保护层的瓦斯。 √

开采保护层之前,一般应首先选择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作为保护层。 √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煤矿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

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应当保证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专

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查,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

开采煤层群时,各煤层的开采顺序只能用下行式开采。 × 开采煤炭时矿尘生成量的多少与地质因素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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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开采煤炭资源必须符合煤矿开采规程,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 √ 301.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60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

302.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前进式或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

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 ×

303.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 √

304. 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

305. 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确保无溃浆(沙)威胁。严禁

顶水作业。 √

306. 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可以设置调节风窗。 ×

307. 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两个工作面之间可以串联通风。 ×

308. 考核发证部门发现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应当提请有

关地方人民政府对该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

309. 可以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

310. 可以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 311. 可以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安设辅助通风机。 × 312. 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 313. 空气压缩机上的安全阀的动作压力,应整定为额定压力的1.5倍。 ×

314. 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 315. 矿工在发生重大个人生活事件之后容易出现事故。 √ 316. 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

317. 矿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 √ 318.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可以分接其他负荷。 ×

319.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抢险指挥部并设立地面基地。矿山救护队队长为抢险指挥部成员。 √ 320.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 √

321. 矿井防治水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防治地表水或大气降水的渗透补给。 √ 322. 矿井轨道(道岔除外)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 323. 矿井轨道铺设质量要求,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 √

324. 矿井建设和延深中,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325. 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应当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

326. 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

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 √

327. 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 328. 矿井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当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应当清理1次。 √ 329. 矿井水的形成一般是由于巷道揭露和采空区塌陷而波及到水源所致。 √ 330. 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 331. 矿井瓦斯涌出量与工作面回采速度成反比。 ×

332. 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层的煤尘有爆炸危险性,该矿井就应定为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矿井。 √ 333. 矿井主要泵房通到井底车场的出口通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 334. 矿山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 335. 矿山岩石按其生成原因不同,可分为岩浆岩、沉积岩和变质岩,煤层的顶板和底板多是由沉积岩组成。 √ 336. 矿用电气设备的失爆主要是由于安装、检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及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的。 √ 337. 矿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 338. 矿长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 339. 劳动保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和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 340. 老空水含铁质变成红色,酸度大,水味发涩。 √

341. 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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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343. 344. 345. 346. 347. 348. 349. 350. 351. 352. 353. 354. 355. 356. 357. 358. 359. 360.

361. 362. 363. 364. 365. 366. 367. 368. 369. 370. 371. 372. 373. 374. 375. 376.

立井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 √ 立井提升时,可以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 ×

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5m/s2。 × 连续爆炸是煤尘爆炸的特征,与有无积尘没有关系。 ×

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应安设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 √ 漏电电流不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

锚杆支护是锚杆与围岩共同作用,以达到巷道支护的目的。 √

锚杆支护要定期做拉拔(拉力)试验,发现锚固力小于规定的要采取补打锚杆或架棚子等措施。 √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 √ 煤层底板的稳定性对支架底座的结构影响很大。 √

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垮落带、导水裂缝带、弯曲带发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安全合

理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 √

煤层突出的危险性随煤层含水量的增加而减小。 √

煤层瓦斯含量越大,瓦斯压力越高,透气性越好,瓦斯涌出量就越高。 √ 煤尘的挥发分越高,爆炸的危险性越小。 ×

煤尘只有呈悬浮状态并达到一定浓度时才有可能发生爆炸。 √ 煤的变质程度越低,其煤尘的爆炸性越弱。 × 煤含有的灰分可降低煤尘的爆炸性。 √

煤矿、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

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

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

人员无证上岗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

煤矿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注重对人的生命与健康损失进行评价,以对事故的严重性和影响进行更合理

评估。 √

煤矿铵梯炸药必须严格按照矿井瓦斯的安全等级来选用。 √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

方可任职。 √

煤矿带班下井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

煤矿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实施保密制度。 × 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他人财产损失的,应由矿长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

煤矿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

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

煤矿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将予以关闭。 √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排水施

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

煤矿井下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过负荷的要求。 ×

煤矿井下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

煤矿井下主要排水设备的工作水泵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

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给予警告;

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由煤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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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378. 379. 380. 381. 382. 383. 384. 385. 386. 387.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394.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

煤矿矿长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未取得上述两证的不得任职。 √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半年。 ×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口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口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

煤矿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

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 √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不一定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

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

煤矿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 √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

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作业活动。 √

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就是《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

煤矿企业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企业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 煤矿企业每年必须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

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井下电气、井下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提升机操作、

采煤机(掘进机)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业的人员。 √

煤矿企业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

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组织一次

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

煤矿企业已经按规定配发给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是否佩带、使用由自己决定。 × 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 √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矿(井)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负直接责任。 ×

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6年修订1次。 ×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

经费落实等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

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矿

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

煤矿生产中产生的煤尘都具有爆炸危险性。 ×

煤矿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属于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

煤矿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 煤矿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 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

煤炭生产。 √

煤矿突水过程主要决定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与采掘现场无关。 × 煤矿应当加强粉尘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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