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指导律师资格确认证明 律师协会: 本人承诺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一)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三)具有较强的政治观念,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 (四)近三年内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记录 (五)愿意担任实习指导老师,有责任心,并且能够保证有一定的时间指导实习人员; (六)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超过二名。 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对实习人员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律师业务基础技能训练。 本人已阅读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并知晓违反该规则应承担的责任。 实习指导律师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空白处请粘贴实习指导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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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实习人员教师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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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意见 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盖所公章): 年 月 日 律师协会意见 律师协会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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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实习鉴定书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实习证编号: 所在律师事务所: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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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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