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指南》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企业、平台企业等开展工业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其所指工业数据是工业领域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产生和应用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环节中生成和使用的数据,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在设备接入、平台运行、工业APP应用等过程中生成和使用的数据。
关于印发《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
工信厅信发〔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0年2月27日
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关要求,更好推动《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36073-2018)贯标和《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落实,指导企业提升工业数据管理能力,促进工业数据的
使用、流动与共享,释放数据潜在价值,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指工业数据是工业领域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产生和应用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环节中生成和使用的数据,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以下简称平台企业)在设备接入、平台运行、工业APP应用等过程中生成和使用的数据。
第三条 本指南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企业、平台企业等开展工业数据分类分级工作。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工业数据,应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适用本指南。
第四条 工业数据分类分级以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企业主体、行业指导和属地监管相结合,分类标识、逐类定级和分级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数据分类
第五条 工业企业结合生产制造模式、平台企业结合服务运营模式,分析梳理业务流程和系统设备,考虑行业要求、业务规模、数据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对工业数据进行分类梳理和标识,形成企业工业数据分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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