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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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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课程论文

南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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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南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评析

摘要:近三十年来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然而在文化的继承与创新方面却存在许多问题。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更是岌岌可危,如何保护带有文化基因的历史文化街区、代表特色与内涵的历史遗存,这是人们在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理清的重要问题。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部分。本文就南京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做了简单的介绍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文化;南京;历史文化街区

1引言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的近30年发展中,探索了自己的城市化道路。同时,在建筑学科的大领域,也不断开拓着理论研究和实践的新途径。面对经济发展的国际化和世界文化趋同的影响,中国的建筑学和城市规划的理论建设走出了两个明显的发展方向:其一,与国际化接轨的现代理论与实践;另一方面,则是在地域发展环境中促成的地区建筑学和地区城市规划学的发展,逐步确立了在国际上的理论与实践的地位。

在高度发展物质积累的同时,同步发展和延续人类创造和延续了几千年的文化,同样是人类可持续发展主题的重要内容之一。与经济发展、生命安全、新能源探索、生态平衡等一样的具有重要性,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相比之下,对地区问题的研究,目前则更具有文化延续性、社会迫切性以及技术扶持性的客观要求和期待。对地区历史文化的保护、发掘、和延续,则可以用抢救来形容也不过分。

在全球化与地域化发展两级互动的背景中,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既面临着艰难的挑战,又存在着巨大的机遇。南京是中国六大古都之一,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众多,文化积淀深厚,1982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京自2470年前建城起,历经朝代更替,曲折坎坷,仅城市名称就有过金陵、秣陵、扬州、丹阳、江乘、建业、建康、江宁、白下、上元、集庆、应天、天京等40多次更改,建制演变频繁为国内罕见。其间既有过令人仰止的辉煌,也有过任人宰割的衰败。

境内文物古迹众多。越城、金陵邑遗址、六朝陵墓石刻、南唐二陵、明代城墙等大批历史遗迹,显示出强烈的古都特色。城市风景秀美,东南山峦起伏,西北江水环绕,城内绿树成荫,四十八景风光迷人,民俗风情引人入胜,已成为国家优秀园林城市、旅游城市。本文主要就南京市新一轮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行简要的介绍,并以荷花塘和夫子庙为例进行简单的评析。 2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1)本轮规划编制概况

历时5年、凝聚近百位省内外规划、建筑、历史、计算机学科专家心血的《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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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于2011年12月通过省政府批复并公布。

《规划》共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10处;保护重要文物古迹509处,包括历史建筑314处,古墓葬、古遗址195处;控制一般文物古迹697处;划定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15片;保护已公布的古树名木1234株;保护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8项。

与以往相比,列入《规划》的保护对象有如下特征:从文保单位拓展到非文保单位,将大量近现代优秀建筑、工业遗产、古镇古村和历史街巷等纳入;从物质资源拓展到非物质资源,将历史文脉、历史事件及传统文化等内容纳入的保护体系;从古代拓展到近现代,将20世纪遗产纳入保护对象;从地上拓展到地下,将古埋葬、地下文物埋藏区等纳入保护范围。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1)保护名录

划定9片历史文化街区,分别为:(1)颐和路;(2)梅园新村;(3)南捕厅;(4)门西荷花塘;(5)门东三条营;(6)总统府;(7)朝天宫;(8)金陵机器制造局;(9)夫子庙。其中,颐和路、梅园新村、总统府已公布为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风貌区。 (2)保护措施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必须根据《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保护,并公布名录。

保护规划应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进行,深度需达到详细规划的深度,保护规划必须通过专家论证,并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本次规划中初步划定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具体界线应在保护规划中核准划定,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报批后予以公布。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要遵循保护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维护生活延续性的原则,保护范围内不得改变历史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保护范围内对建筑的保护和改善行为,必须保证其功能、高度、尺度、体量、风格、色彩乃至建筑主要构成要素与历史环境相协调;不得改变民居型历史文化街区的主体功能和用途,其他历史文化街区应引导发展展览、文化、休闲等公共活动功能;保护更新方式宜采取小规模、渐进式,不得大拆大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体量、风格应与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相协调。 3对南京市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思考

新一轮的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采取了很多新的方法和政策,从梅园

新村历史文化街区看,环境景观修复的较好,古树名木被保护,原有院落、街巷格局也保存完善,街区违章搭建已拆除,新建微型广场,环境清静、优美,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夹在江苏路与宁海路合围的三角地带,通过修缮改造,整体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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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巷空间尺度基本保持民国当年的格局。在慧园里、桃源新村等民国街区的整治中,并没有迁走一户居民,而是通过采用政府出资、出方案维修房屋和整治整体环境的办法,将居民生活融入到街区整体风貌中,起到了整体保护的效果。

然而,南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整体现状是危急的,从1984年开始,城南地区的历史文化街区越来越少。现在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和力度,是与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远远不相称的。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规划方案实施不到位,未处理好古城保护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政府对保护规划方案的落实力度不够以及缺乏稳定的经济支撑渠道等各方面。

国务院于2008年4月发不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章保护措施第27、28条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这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现实中,“改善、改造、更新、再造”这样的词汇经常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被提出,然而很多规划措施却把“改善、改造、更新、再造”和“保护”等同起来,这样就混淆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界线,以“改善、改造、更新、再造”为名,行“开发、拆迁”之实,导致大量历史街区消失,也导致大量仿古建筑的出现。这违背了“整体保护、活态保护”的公认原则。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并不是说不能建设。历史街区作为文化遗产要在城市建设与城市历史保护之间寻找平衡,通过对文明的继承与发展,走可持续的特色发展之路。首先,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古街、古宅等古建筑的拆迁应停止,对危房保持原样翻修,对旧房保护修缮。其次,对古建筑进行全面的普查,予以甄别,扩大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再者,依照国际和国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政策,制定南京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条例与规划,严格执行保护条例,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长期机制。

参考文献:

[1]阮仪三,王景慧,王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08 [2]戴彦.巴蜀古镇历史文化遗产适应性保护研究[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02 [3]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S]2012.04 [4]王娟芬.南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思考[D].山西建筑.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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