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亿达碳业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深加工增扩产项目的公告
你公司委托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辽源市亿达碳业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深加工增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并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位于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东西孟工业园区内。总占地面积4230m2,建设规模为年生产低密度固化毡2000套、PAN基碳毡20t、PAN基石墨毡120t。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一并排入企业自建防渗储池,定期清抽至辽源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循环冷却水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
2、烘干废气、碳化废气、石墨化废气有效收集后通过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废气经碱液吸收塔吸收酸性气体、除雾装置除雾,再经活性碳吸附处理后,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雕刻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相关标准要求;生产车间进行密闭,加强对设备及管道的维护,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污染物排放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及废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实现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5、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和救援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五、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安大队负责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督
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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