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局在核燃料体制改革领域拟采取的政策措施
为适应我国核电快速、规模化发展的需要,保障长期稳定铀资源供应。国家本着坚持内外结合、合理开发国内资源、积极利用国外资源的原则,适度超前发展核燃料产业。为此,国防科工局拟从以下方面着力推进核燃料循环体制的机制改革和创新。
管理机制: ? 健全完善铀矿地质勘查工作体系,着手制定《天然铀储备体系规划》; ? 加大国内铀矿勘探工作力度,进一步摸清家底,保证一定比例国内天然铀产量; ? 加大海外天然铀开发力度,通过国外生产与采购,为核电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国家层面储备天然铀,并且鼓励企业储备; ? 推进铀矿地质勘探改革,逐步实现矿业权的有偿使用和流转; ? 建立以中国核工业地质局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地质勘查队伍、企业和社会地质勘查队伍体系。 准入机制: ? 健全铀矿资源的勘探和开采的市场准入制度; 铀矿勘探与开采 政策? 强化核燃料纯化、转化、浓缩、元件加工服务等领域的生产服务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规划 或执业资质制度; 投资机制: ? 积极引入竞争、评价、监督和激励机制,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 ? 推进核燃料工业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与核能大规模发展相适应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型核工业体系; ? 原则上按企业自筹资本金,银行提供商业贷款方式运作; ? 允许社会资本投入铀矿勘查、开发领域,享受勘查、开采权益,逐步形成开放有序的铀矿地质勘查开发新格局; ? 国家资助部分资金,鼓励企业向哈萨克斯坦、非洲等地区购置铀资源或勘探权; 科技研发: ? 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加强铀矿勘查技术研究,促进铀矿地质科技进步。 国内: ? 制定天然铀资源勘查规划,加大钻探工作量,使之提高到现有的2-3倍; 措施 ? 加强铀矿地质勘查队伍的建设; ? 支持各类地质勘查队伍积极开展铀矿地质勘查工作,建立找矿成果激励机制,设立财政奖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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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铀矿地质勘查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强铀矿资源区域性远景调查和潜力评价等地质调查工作,重点加强重要成矿区带的铀矿地质勘查; ? 支持和鼓励地方政府参与和开展所辖区域的铀矿地质勘查工作; ? 实施天然铀资源储备和保护性开采方案。 国外: ? 积极推进铀资源勘查与开发“走出去”战略,鼓励国内有能力、有技术的勘查企业到境外开展铀资源勘查,或与境外相关勘查企业联合勘查,通过合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以保证铀资源供应。 管理机制: ? 坚持立足国内,加快提升产能和技术水平,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核燃料生产 措施 ? 制定和完善核燃料工业的开发与建设方面的管理办法。 政策投资机制: 规划 ? 推进核燃料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化,充分调动发挥国内多方面积极性,积极利用社会资源,促进核燃料工业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 ? 要求核电企业建立核燃料生产的专业化公司,形成与世界核燃料市场接轨的价格体系,为核电发展提供可靠的核燃料供应服务。 ? 尽快调整规划,积极组织铀浓缩工程、燃料元件生产线扩建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核燃料工业扩大产能。 管理机制: ? 建立高放地质处置决策、规划、协调机制,完善重大决策议事程序,加强跨部门协调; ? 建立和完善竞争、评价、监督和激励机制,完善科技规划、执行评估、监督管理制度; ? 建设中低放射性废物处置场,以适应核电发展不断增加的中低放射性废物处理的需要; ? 坚持核燃料闭合循环的技术路线; ? 推进乏燃料商业后处理厂技术引进谈判和前期准备工作。 乏燃料后处理 政策规划 准入机制: ? 强化核燃料纯化、转化、浓缩、元件加工服务等领域的生产服务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或执投资机制: ? 要求核电企业建立核燃料后处理的专业化公司,形成与世界核燃料市场接轨的价格体系,为核电发展提供可靠的后处理相关服务; ? 原则上按企业自筹资本金,银行提供商业贷款方式运作; ? 建立高放废物和乏燃料后处理的多元化筹资机制,保障长期研究开发和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 科技研发: ? 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构建研发平台和研究设施,保障研究开发的可持续进展; ? 制定和完善核燃料工业的科研方面的管理办法。 措施 ? 积极推进高温气冷堆、钠冷实验堆等重点示范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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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核动力院、原子能院等单位的退役治理总体规划的制定,加快项目实施进程; ? 一项中长期退役治理总体规划得到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 ? 后处理厂科研已列入国务院批复的重大科技专项; ? 通过自主研发与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到2020年前后建成中国第一个核电站乏燃料大型商业后处理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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