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吉林省首批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名
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教师字[2012]93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12.11 【实施日期】2012.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吉林省首批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
(吉教师字〔2012〕9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中省直学校: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吉林省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 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教师字〔2009〕16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2〕76号)精神,为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树立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评估认定。
经学校申报、地区推荐、省级审核,省教育厅认定以下59所学校(幼儿园)为省级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幼儿园)。具体名单为: 1 / 2
中省直:
吉林省实验中学 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吉林大学附属中学
吉林省人民政府机关第一幼儿园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学园
2 / 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