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钟山区正高煤矿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正高煤矿采煤生产影响范围全部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地质灾害活动区域主要在山区以及近期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较大的区域。防治重点主要是受地质环境的影响,在暴雨条件下的雨季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对矿区范围内群众居住区引发的各类灾害。
(二)矿区地质灾害防治
重点矿区、工业区均受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威胁,主要表现为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矿安检科和地质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不合理工程行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矿区周围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要特别重视废渣堆放点、排矸场的监测,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滑坡或泥石流等灾害。
六、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发生地质灾害后的指挥机构为正高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按《正高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2、要组织编制和及时发布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或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拟订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电话。
3、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要按照上级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日常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4、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
5、制定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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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条件的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应急演练。
7、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的检查,督促责任企业采取措施,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单位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检查;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和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各有关部门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建筑物、设施、场地等落实防灾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预防措施。
一是加强监测预报。要密切关注气象台发布的强降水天气过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预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二是落实防灾措施。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检查,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危险区,相关村组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工程建设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并采取工程应急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开展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举措。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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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矿矿山开采等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规定实行备案登记。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
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计划,充分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的性质、危害以及防御的基本措施向公众宣传到位,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突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汛期是我矿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防范期。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认真做到“三落实”,即落实灾害监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落实防灾责任制度;
(六)认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筹集资金,采取有力措施,排除险情。一方面要按照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灾情险情向社区、区人民政府和区安监局、能源局报告;另一方面要迅速组织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并进行妥善安置。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应按照《正高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启动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对于险情发生区域,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科学分析灾、险情的发展变化,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确保救灾防灾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钟山区正高煤矿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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