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联检大楼及口岸维护管理专项经费 项目单位:文昌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
主管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评价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6月20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
上报时间: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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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 地址 项目类型 计划投资额 (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项目目标 决策过程 分值 4 8 三级指标 目标内容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分配办法 分配结果 到位率 到位时效 资金使用 财务管理 组织机构 管理制度 产出数量 分值 4 3 5 2 6 3 2 7 3 1 9 5 得分 4 3 5 2 6 3 2 7 3 1 7 4 19.40 19.40 文昌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 彭海权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文昌市人民政府 13907508378 邮编 571339 文昌市委大院西副楼6楼 经常性项目( √ ) 一次性项目(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9.40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其他 19.40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其他 19.40 19.40 项目决策 20 资金分配 8 资金到位 5 项目管理 25 资金管理 10 组织实施 项目绩效
10 15 55 项目产出 2
产出质量 产出时效 产出成本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项目效益 40 环境效益 可持续影响 服务对象满意度 总分 100 评价等次 100 4 3 3 8 8 8 8 8 100 优 4 3 3 7 8 8 7 8 95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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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 联检大楼及口岸维护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中瑞诚海分绩审字[2017]第6-0015号
文昌市财政局:
根据《文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财监[2017]8号)的要求,文昌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0日对2016年度利用市级财政资金19.4万元的联检大楼及口岸维护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的进行绩效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文昌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属行政单位。现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长期聘请12人。法人代表:彭海权;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区疏港大道联检大楼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海防管理与基础设施建设、口岸管理与建设和打击走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依法拟定市海防管理与基础设施建设、口岸管理与建设和打击走私的规章办法、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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