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第一部分 会计知识——第五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及其账务处理(★★★) 1.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商品
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成本 贷:库存商品
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存在暂时困难,因而企业在货款回收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在发出商品时不能确认收入,应将已发出的商品成本转入“发出商品”科目。 (1)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将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转为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应收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得知对方经营情况逐渐好转,承诺近期付款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2.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
(1)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按总售价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折扣期买方付清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2)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乙企业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销售退回
(1)企业已经确认为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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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不符合确认条件但商品已经发出的情况下,应将发出商品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在实务中,如果特定时期内提供劳务交易的数量不能确定,则该期间的收入应当采用直线法确认,除非有证据表明采用其他方法能更好地反映完工进度。(重点掌握) 完工百分比法下,收入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本期确认的提供劳务收入=收入总额×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期确认的提供劳务成本=预计成本总额×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成本
2.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处理 企业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1)发生劳务成本时 借:劳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2)预收劳务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3)确认收入和成本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三)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混合业务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既包括销售商品又包括提供劳务时:(客观题,掌握) (1)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2)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进行会计处理。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但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2)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四、建造合同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一)建造合同概述(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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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造合同收入的内容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两部分:
(1)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筑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建筑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些收入,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才构成合同收入。 2.建造合同成本的内容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合同完工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但是,为了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相关条件的,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建造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掌握的方法: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工程完工进度的工程实体和工作量所耗用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不包括下列内容:(掌握)①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费用。②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后,就可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累计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累计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2.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合同收入及费用。
五、政府补助(★★★) (一)其主要形式
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税法规定,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所以不属于政府补助。
【提示】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确认实收资本,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确认收入,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例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企业购置环保设备可以申请补贴。以补偿其环保支出。丙企业于2×18年1月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210万元的补助申请,作为对其购置环保设备的补贴。2×18年3月15日,丙企业收到政府补助210万元。2×18年4月20日丙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2×26年4月,丙企业的这台设备发生毁损。不考虑增值税。假定直线法为分摊政府补助的合理方法。 【答案】丙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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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总额法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10 贷:递延收益 210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方法二:净额法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10 贷:递延收益 210 借:固定资产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同时: 借:递延收益 210 贷:固定资产 210 (1)2×18年3月1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递延收益 (2)2×18年4月20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3)自2×18年5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同时分摊的递延收益 ①计提折旧(计入制造费用) 借:制造费用 (480/10/12)4 贷:累计折旧 4 ②月末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210/10/12)1.75 贷:其他收益 1.75 计提折旧(计入制造费用) 借:制造费用 2.25 贷:累计折旧 [(480-210)/10/12]2.25 (净额法此处不需要分摊递延收益) (4)2×26年4月设备毁损,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①设备毁损 借:固定资产清理 96 设备毁损 累计折旧 (480/10×8)384 借:固定资产清理 54 贷:固定资产 480 累计折旧(270/10×8)216 ②转销的递延收益余额 贷:固定资产 (480-210)270 借:递延收益 (210-210/10×8)42 借:营业外支出 54 贷:固定资产清理 42 贷:固定资产清理 54 借:营业外支出 54 贷:固定资产清理 54
(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例题】甲企业于2×14年3月15日与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当地政府向甲企业提供1000万元奖励基金,用于企业的人才激励和人才引进奖励。甲企业必须按年向当地政府报送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协议同时还约定,甲企业自获得奖励起10年内注册地不迁离本区,否则政府有权追回奖励资金。甲企业于2×14年4月10日收到1000万元补助资金。分别在2×14年12月、2×15年12月、2×16年12月使用了4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发放给总裁级别高管年度奖金。
【答案】甲企业在收到补助资金时应当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实际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时再结转计入当期损益。账务处理如下:
(1)2×14年4月10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递延收益 1000
(2)2×14年12月、2×15年12月、2×16年12月甲企业将补贴资金发放高管奖金时:
总额法 借:递延收益 400 贷:其他收益 400 借:递延收益 300 净额法(将该政府补助冲减管理费用) 借:递延收益 400 贷:管理费用 400 借:递延收益 300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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