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次氯酸钠发生器不清洗电极累计工作时间试验
6.9.1 使被试验设备在标准6.7.2条规定的额定工作状态下工作,试验中采用的电解液应符合6.7.2.1条要求,但所使用自来水总硬度(以碳酸钙计)大于或等于200mg/L,必要时应人工配水,并记录6.9.4条中规定的运转参数。当设备发生6.9.2条中所述的现象之一时,即为应清洗电极并结束试验,在此之前的累计工作时间为设备的不清洗电极累计工作时间。
6.9.2 判断清洗电极的条件为:实际电解槽电压较正常电解电压上升50%;电解电流达不到额定值;电解阴极和电解阳极之间因结垢而发生击穿;因电极间堵塞使电解液流量达不到额定值;有效氯产率达不到额定值;设备因电极结垢无法正常运转。
6.9.3 该试验允许间断进行,允许在用户使用试验阶段由生产厂及检验单位进行。
6.9.4 运行中,每小时记录一次、或每个电解周期记录一次试验时间、累计运转时间、电解电压、电解电流、电解液耗量等参数每天试验测定其中1h或1个电解周期的产率。 6.10 电解阳极强化寿命试验 6.10.1 试验原理
采用阳极在硫酸溶液中高电流密度下电解的快速寿命试验法,通过测试不同被试阳极在相同浓度、温度的硫酸溶液中,在相同的高电流密度下工作的电极强化寿命试验的失效时间,比较不同电极的使用寿命。 6.10.2 试验装置 a. 500mL烧杯;
b. 被试阳极:试验用阳极应直接取自被试设备电极并经加工处理。采用破损法用机械加工方法将试验阳极表面的活性涂层保留1.0cm±5%的有效反应面积(投影面积);
c. 阴极:采用1Cr18Ni19Ti不锈钢材质,当被试阳极为平板状时阴极为板状,当被试阳极为管状时,阴极采用圆环状,阴极有效导电面积应远大于有效阳极反应面积,阴阳极距离不小于1cm; d. 试验用电解电源应采用额定电流大于3A的直流恒流电源; e. 试验用直流电流表和直流电压表精度为0.5级; f. 精度恒温水浴箱,水温控制精度应小于±1oC。 6.10.3 试验条件
a. 电解液:1.0N H2SO4(GB 625); b. 电解液温度:40c±1oC; c. 阳极电流密度:200 A/dm。 6.10.4 操作步骤
a. 将1.0N H2SO4溶液倒入烧杯,固定安装电解阴阳极并完全淹没阳极有效工作部位;
b. 待电解液温度上升到40oC后,接通电源并调节电解电流为规定值,并在试验过程中维持其恒定,电解过程中不定期地添加一定量的蒸馏水及H2SO4以维持电解液液位及浓度; c. 每半小时记录一次电解时间、电解电流、电解槽电压值;
2
2
d. 电解槽电压开始迅速大幅度上升时停止试验;
e. 从开始试验到电解槽电压开始大幅度上升时所累计的电解时间称作被试电极的强化寿命试验失效时间。 6.11 盐水浓度的测定
采用重量法和比重计法,两者不符时以重量法为准。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7.2 出厂检验
7.2.1 设备在交货前须按规定的项目及试验方法逐台进行出厂检验,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才能交付使用。 7.2.2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应根据本标准5.2.4、5.5、5.6.2、5.6.4等条的要求,6.3条及6.6条的规定进行直观检查、通电操作和绝缘试验。 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形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产品主要的材料及元器件有较大变动时,电解槽结构参数改变时,电极加工工艺改变时; c. 正常生产中,每生产100台(年产少于100台的每年1次); d. 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形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3.2 型式检验应根据本标准第5章中各项技术要求按第6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7.3.3 型式检验中任一台被检设备,存在某一项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果仍不合格应停止生产,待查清原因后,重新进行型式检验。 7.3.4 形式检验抽样台数应不少于3台。 7.3.5 形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进行生产。
8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8.1 每台设备应在规定的位置上固定铭牌,铭牌的内容规定如下: a. 制造厂名、商标; b. 设备名称;
c. 产品标记、产品型号;
d. 设备制造编号(或日期)或生产批号;
e. 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有效氯产率、电源电压、额定电解电流、电解电压、电解液浓度、电解液耗量)。
8.2 包装
8.2.1 包装方法:一般为箱装、个别备件、附件也可采用捆装。
8.2.2 包装应防潮、防震,包装件外形尺寸和重应符合JB2759的规定,包装顶部一般为平顶。
8.2.3 产品装箱前应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产品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明显的产品采取相应的平衡措施。
8.2.4 包装箱应具有足够的强度,起吊试验,堆垛试验和公路运输试验符合JB2759规定。 8.2.5 产品应进行防雨包装,应符合JB2759中2.7条要求。
8.2.6 包装标志应使用冲洗不掉的油漆、油墨,准确、清晰、牢固地喷刷在箱面上,其标志一般包括: a. 产品型号、名称、规格和数量; b. 箱号;
c. 箱体最大外形尺寸[长×宽×高(cm)] d. 净重与毛重(kg);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国内发运不需加此标志)。
8.2.7 产品分多箱包装时,箱号采用分数表示,分子为箱号分母为总箱数,主机箱应为1号箱。
8.2.8 凡需起吊和重心明显偏离中心的包装件,应标注“由此起吊”和“重心”的标志,并准确喷刷在包装件相应的位置上。
8.2.9 随机文件包括: a. 使用说明书; b. 产品合格证书; c. 装箱单; d. 随机备附件清单; e. 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分离包装时,随机文件一般放在主机箱内。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水处理设备器材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航空航天工业部武汉仪表厂、天津市第二分析仪器厂、江苏靖江净水器械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晓松、殷冠华。 本标准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2498-93 代替HG/T 1-1137-78
次氯酸钠溶液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次氯酸钠溶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氢氧化钠经氯化而制得的次氯酸钠溶液。
2引用标准
GB/T 601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2化学试剂杂质滴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3049化工产品中铁含量测定通用方法邻菲罗啉分光光度法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8170数值修约规则
3技术要求
3.1外观:浅黄色液体。
3.2次氯酸钠溶液应符合下表要求。
4试验方法
试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规格。 4.1有效氯含量的测定 4.1.1原理
在酸性介质中,次氯酸根与碘化钾反应,析出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兰色消失为终点。反应式如下: 2H+OCl+2I=I2+Cl+H2O
+
---
I2+2S2O3=S4O6+2I
2-2--
4.1.2仪器和设备 一般实验室仪器 4.1.3试剂和溶液
4.1.3.1盐酸(GB/T 622):1+1溶液; 4.1.3.2碘化钾(GB/T 1272):100g/L称取100g碘化钾溶于水中,稀释至1000mL摇匀; 4.1.3.3硫代硫酸钠(GB/T 637)标准滴定溶液:c(Na2S203)=0.1mol/L按GB/T 601配制及标定; 4.1.3.4淀粉溶液(HG B 3095):10g/L按GB/T 603配制。该溶液使用前配制。 4.1.4试样及其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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