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2)施工进度控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 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图;
② 实现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风险分析; ③ 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 ④ 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的职责分工; ⑤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⑥ 进度控制的方法(包括进度检查周期、数据采集方式、进度报表格式、统计分析方法等);
⑦ 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 ⑧ 尚待解决的有关问题。 11、技术资料及监理设施准备
1)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本专业监理范围内需要的技术标准、规范,列出清单报总监理工程师。
2)建立各种专业监理监督台帐, 如本专业材料登记台帐。
3)根据本专业需要配备的检测工器具、检测仪器、办公用品,列出清单报总监理工程师。
三、施工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
1、工地会议及专题会议
1)工地例会是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是参加建设项目各方沟通情况、解决分歧、形成共识,做出决定的主要渠道;也是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质量控制的重要场所。
2)在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时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的工地例会,并做好相应记录。开例会前应先检查本专业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分析未完事项原因,事前做好调查研究准备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专题会议是为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专门质量问题而召开的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专题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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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4)召开专题会议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积极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同时做好会议记录,整理成专题会议纪要,对议决事项应落实负责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
5)注意:工程项目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参加质监站第一次质量监督会议。 2、现场施工巡视检查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每天有目的地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督促承包单位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① 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② 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③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④ 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⑤ 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⑥ 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⑦ 复核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重要部位的施工放样和预埋件、预留孔放样工作,做到在工序进行中检查和监督。
⑧ 对承包单位的违法、违约、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的处理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如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领导汇报。
3)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检查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①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将巡视检查、检测结果记录在当天的监理日记中。根据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性来决定巡视部位和工序,按上海沪B1表(划掉旁站二字)做好巡视记录,重点要写清楚工序产品的检查项目。(巡视记录并不是每天都要记录,但不能没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部位、工序的记录) ② 巡视记录中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标准按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巡视工作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记录,总监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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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专业监理工程师宜采用照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④ 在巡视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用口头或书面文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和检整改结果查,在巡视记录处理意见一栏和监理日记中记载,整改符合要求后分别在巡视记录处理意见一栏和监理日记中予以记录销项。
⑤ 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资料审查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2)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见证人员按监理细则中材料控制要求实行见证取样),严格执行施工试验、进场材料复试、监理抽检试验及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3)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要核查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并根据合同要求做好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平行检测工作,合格时予以签认。对审核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及时登记《建设工程材料监督台帐》,台帐要分类设置。
4)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提供处理意见,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整改,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5)《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符合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A9表式。 6)注意事项:
① 对需要现场进行检测试验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等检测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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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才能签认。
② 要根据有关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验收。
③ 承包单位外加工构件的材料也要进行检查认可。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进口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检测合格。
④ 对商品混凝土、用于工程的重要设备的生产厂家资质和生产能力要进行考察及认定。
⑤ 生产许可证的真伪和有效期;备案证明的有效期和真伪性;检验委托单见证人员要签认并自留一份备查;每一项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具备齐全的质量证明文件,不得缺少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报告的真伪和有效期。 4、测量报验审查和验收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2)承包单位在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完成测量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填写《测量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经检验复核合格后予以签认。
3)测量报验内容主要指承包单位已完成的放样和临时水准点,建(构)筑物的点、线、高度及沉降等等。 5、隐蔽工程报验审查和验收
1)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见附件一),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并检查旁站记录。
2)承包单位完成隐蔽工程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经检验合格符合要求予以签认。承包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应符合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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