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6/26 1:52:45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WORD格式整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

一、药房、手术室等科室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安瓿和专用处方,到药库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安瓿和专用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领取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三、对出库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建立专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应对药房、手术室等科室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固定基数做出规定,在药剂科备案。当固定基数需改变时应经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批准。

二、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三、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处方用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调配人、核对人在双人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分别在处方上签名,并对其处方做好专册登记。

五、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钟祥同仁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要求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4、《知情同意书》(原件)

用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注射剂剂型可以由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哌替啶除外)。

六、非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七、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在院内使用。

八、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数量。

九、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药房、手术室、住院部各科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专业知识分享

WORD格式整理

一、药剂科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的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二、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三、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立即向医院办公室、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 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报残损的,由药库填写报损单,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经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主要负责人审批,方可作报损处理。并将报损单送市卫生计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报残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按相关规定进行统一销毁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二、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要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主要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同意销毁申请后,再向市卫生计生局提出申请,在市卫生计生局派出人员的监督下统一销毁,并对销毁进行登记。

三、回收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或者贴剂,应定期经药剂科主任审批后由药库负责销毁。销毁时,应有药剂科主任、医务科人员在场监督,并对销毁进行登记。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管理制度

一、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实行统一格式、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计数管理。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指定药剂科管理,实行专人、专柜、专管。对进出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建立账册,对专用处方发出进行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处方编号、领用部门、数量、保管人及领用人签字,做到账物相符。

三、专用处方使用科室实行专人领取、专人保管。有处方权的医师领用时,应做好记录,包括领用时间、处方类别、数量、处方编号、领用人及保管人签字。

四、专用处方因书写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使用时,临床各科要将该编号专用处方退回药剂科,由药剂科作报废处理并通告全院。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发生失窃时,应迅速向院保卫科报告,并向药剂科报告失窃处方的起止号码,由药剂科监控处方的流向。失窃处方自失窃之时起作废,在院内通告。

六、药库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处方编号、年月日分年装订。 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八、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实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处方专册登记保存期限应当在药品有限期满后不小

专业知识分享

WORD格式整理

于2年。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临床科室储存管理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储存保管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三、各临床科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保险柜。

四、各临床科室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及空安瓿到药库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取后数量不得超过本科室固定基数。

五、各临床科室应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制度,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班班交接,并填写交接班登记表。

六、各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有使用登记。

七、各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各临床科室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报告:

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九、各临床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人为科室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每季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包括: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是否符合规定;

2、药库、药房、手术室等储存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是否规范;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账物是否相符;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种记录是否规范;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6、其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事项。

三、药库、药房、手术室等要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定期进行自查。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负责人报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制度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负责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 二、培训和考核对象为医院内的执业医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及护理人员。 三、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 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医院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专业知识分享

WORD格式整理

4、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5、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 四、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

五、培训结束后应当对执业医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

一、门诊癌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因疾病需要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要建立病历。

二、办理病历的患者须提供下列材料: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4、《知情同意书》(原件)。

在病历中留存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病历的首页必须由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首诊医师亲自检查患者后填写,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首页及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并收齐各项材料后,方可由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四、为方便病人,专用病历原则由挂号室(收费处)保存。 五、复诊时患者凭身份证到病历保管处领取专用病历。

六、患者(或代办人)需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身份证及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房取药。取药后由药房收回,药房在24小时内将专用病历交回挂号室(收费处)。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的职责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医院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凡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备量及使用的部门(药库、药房、手术室等)都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三、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每季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四、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制定和印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格式;规定和审批药房、手术室等科室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固定基数。

五、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使用的相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负责本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及调剂权资格管理。

临床科室责任人职责

一、临床各科室应指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责任人。

二、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固定基数应经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审批。

三、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交接清点,交接

专业知识分享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汇编.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3fix99pb9h6zh7s4eqk6667gj1yjjc01cf7_2.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