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地势低平,西北部较高,海拔约5米;东南部略低,海拔约2.5米;中部最低处海拔仅1.5米。地面坡降很小,仅为1/6000-1/10000。地热地质条件良好,地下热水资源丰富,水质较好。
(二)气候
西青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气温回升快;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高气爽,温度下降快;冬季寒冷少雪。雨热同期,热量丰富,雨水充足。
全年无霜期211天,年均气温11.9℃,年均降水量542.6毫米,全年降水量的75%以上集中在夏季。日照总量2593.8小时。区内盛行风向随季节变化而发生明显转换,冬季盛行西北风、夏季盛行东南风、春秋季以西南风为主,多年平均风速为2.8米/秒。
(三)土壤
西青区土壤均属潮土类,下分普通潮土、湿潮土、盐化潮土、菜园土4个亚类,13个土属,35个土种。土壤分布随成土因素变化表现出一定的地域差异规律。由于地形、水文等条件的地域分异,土壤随着地势从西北向东南逐渐降低,土壤质地由砂到粘,土壤盐化程度由轻到重,土壤亚类在西北部主要是普通潮土,中部可见湿潮土,东南部多为盐化潮土。
(四)水文
西青区地处海河流域下游,境内自然河流与人工河流纵横交织,坑塘洼淀密布。全区有一级河道3条,即中亭河、子牙河、独流减河;二级河道10条,其中用水河5条,排水河4条,排污河l条。用水河道大多呈东西向,排水河道一般呈南北向。在津港运河东侧、大沽排污河南侧,有1座区内最大的蓄水拦洪水库——鸭淀水库,蓄水面积7平方公里,库容量3450万立方米,加上众多的灌排大渠,形成西青区河网稠密、纵横交错的北国水乡景观。
(五)土地资源
西青区绝大部分为可灌溉的水浇地、菜地和水田,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突出特色”的原则,全区农业可以划分为4个区域:南运河两岸的菜田潮土区,以种植蔬菜为主;独流减河沿岸低洼盐碱地,以养鱼、种稻为主;北部高土地带,以果园、苗圃为主;中部潮土区,以旱作粮食为主。 三、社会经济概况
2005年,西青区辖李七庄、西营门2个街道办事处,杨柳青、张家窝、精武、大寺、中北、辛口、王稳庄7个镇,区政府驻地杨柳青镇,149个村民委员会及57个居民委员会。
2005年,西青区常住人口46.45万人,户籍总人数32.5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18万人。境内有市属工农联盟、杨柳青、青泊洼、卫南洼4个农场。地区生产总值123.57亿元,比2004年增长24.3%,经济结构三次产业比5.7:61.9:32.4;完成三级财政收入33.54亿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13.7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10.35元。
西青区农作物播种总面积32.60万亩,其中,粮食作物13.05万亩,经济作物19.55万亩。全区农村经济总收入195.54亿元,农业总产值14.39亿元。西青区城郊型农业特色显著,已形成淡水养殖、无公害设施化蔬菜生产、花卉生产等6个农业基地。 工业总产值达348.91亿元,占全区社会总产值的83.5%。区内已形成了化工、医药、汽车、机械、金属轧延、食品、纺织、印刷、金属制品等13个门类、32个行业。并形成了以运输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房地产业为龙头,多层次、多形式、多门类的大服务发展格局。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天津市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指导了西青区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规划的纲领性作用加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度得以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西青区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较为严格保护,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得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土地用途管制得到强化,经济保持了速度与效益同步增长,西青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上轮规划存在问题
(一)规划用地指标已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由于上轮规划的前瞻性不足,忽视了社会经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特殊问题,未能准确预测出西青区社会经济迅猛发展所需求的建设用地规模,对于国家、市重点建设工程预留的用地规模不足,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当前各项建设快速发展的要求,极大削弱了规划的现实指导意义,致使频繁调整规划,使规划失去了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规划实施力度不足
上轮规划期内,实现1996年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基础上压缩1/4土地,由于受经济、社会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同时农村建设用地不减反增,土地浪费严重与供需不足并存。
(三)缺乏有效的实施管理保障机制
社会各界对土地规划的认知、接受和重视的程度还较弱,导致其规划权威性和法律地位不高,在实施管理中随意性较大,未能得到各界充分的重视和配合,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控制作用的发挥。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与规模
2005年,西青区土地总面积56360.8公顷(84.54万亩),各类用地情况如下:
农用地总面积3319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9%。其中,耕地为1565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8%。
建设用地总面积1865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579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0%;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为286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 1%。
未利用地总面积451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耕地保护压力大
西青区近几年耕地减少较快,且存在相当数量的盐渍化土壤。扣除难以开发利用的河流水面、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耕地后备资源面积有135.5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2%,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耕地保护压力大。
(二)集约利用水平区域差异大,用地结构有待整合
2005年,西青区建设用地地均GDP为6622.64万元/平方公里,同期天津地均GDP为11202.34万元/平方公里,整体土地产出效益偏低;而西青经术开发区建设用地地均GDP为23728万元/平方公里,集约利用水平区域差异大。处于城市与农村交错地带的西青区,工业企业用地与农业用地共存,现代公寓与农村住宅同在,用地空间结构有待整合。
(三)农村居民点人均规模大,内部功能混杂
2005年,西青区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206.97平方米,大大高于国家有关标准。部分村庄内部均有自己独立的工业聚集地,使得农村建设用地分布较为分散、零乱,内部用地类型交错混杂。
(四)生态资源丰富,生态环境有待改善 西青区自然河流与人工河道纵横交织,河网密度为0.42公里/平方公里,具有良好的生态资源利用条件。近年来,水面逐步减少,路面硬化逐渐增加,土地沙化严重,是近郊四区内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城区,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一、农用地保护压力大
“十一五”规划期间,西青区处于跨越式发展的起步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决定了建设用地增长趋势。为保障天津市城市空间向西南方向的拓展,发展城郊经济,加强城乡联系,实现“三步走”战略,西青区加大载体建设力度,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应的配套道路工程为城郊经济发展提供了载体支持,全区的建设用地规模需求剧增。
1996-2005年间,全区耕地净减少5036.3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约为耕地减少总规模的85.0%。另外,现状耕地间沟渠密集,东南部大部分为盐化潮土,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压力加大,人地矛盾日益尖锐。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压力显著
西青区生态用地基本为人工生态用地,主要有鸭淀水库周边的防护型生态用地,铁路、公路、河道及水面周边的景观绿化带,具有防护功能的基本农田、一般耕地等农田林网。全区大部分土地属于清污混灌区,污灌面积有10300.0公顷,加上化肥、农药大量施用,产生一系列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部分地区土地沙化现
象日益严重,易于形成浮尘、扬沙天气。水面面积逐步减少,目前水面用地面积仅占土地总面积的6.1%,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的压力显著。 三、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与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并存
2005年,西青区现状城镇工矿建设用地1079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1%,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232.31平方米,远高于国家标准上限指标120平方米/人。目前以镇为单位独立展开的城镇建设导致了区域发展整体性的缺失,使得建设用地分布较为分散、零乱。由于西青区紧靠中心市区,高速公路、快速路等大型基础设施以及大学城、西青经济开发区、华苑产业园区和汽车产业园区等区域建设,建设用地需求的压力明显增加,形成了规划指标不足的局面,与建设用地不节约不集约利用、分散零乱的现状并存,成为另一个突出矛盾。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定位与战略
一、区域发展定位
西青区位于天津都市功能扩展区,是承接都市核心功能区向西、南拓展的重点区域,将逐步建成中国北方的电子信息、汽车与科教研发基地,历史文化与生态宜居城区。
二、土地利用战略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统筹城乡土地利用,集约高效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置用地和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建设项目用地;保护生态用地,改善生态环境,形成“一城一区两街三镇”组团发展、“两带两廊一水多片”生态环绕的土地利用空间战略格局,实现生态宜居、人地和谐的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
一、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规划至2010年,西青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79亿元;2020年,西青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00亿元。全区常住人口规模为80万人,其中城镇总人口为70万人,农业人口为1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87.0%以上。
二、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西青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科学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之间关系,努力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保护、城乡建设用地统筹集约、土地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的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一)基本农田、耕地保护保有量指标
规划至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281.9公顷(27.42万亩);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146.6公顷(27.22万亩)。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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