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落实安全七条规定
——中芦煤业贯彻落实《七条规定》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一、矿井基本情况
我公司前身为山西省怀仁县地方国营芦子沟煤矿,始建于1970年,2004年进行了企业改制,名称变更为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矿井于2005年3月进行120万吨/年高产高效矿井改造,2008年9月通过省煤炭工业厅验收后正式达产。目前,300万吨矿井正在建设,开工报告和各种证照齐全。
根据晋煤重组办法(2009)11号有关文件的批复,我公司作为主体企业整合了原山西怀仁财路煤业,整合后井田面积17.0557Km,批准开采山4—8煤层,保证地质储量3.9784亿吨,保有可采储量2.0414亿吨。兼并重组后矿井生产能力为300万吨/年,服务年限可达52.3年。
本矿井采用平斜井混合开拓方式,近距离煤层联合开采。布置有主平硐、草沟进风斜井、杏园进风斜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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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楼沟回风斜井和大南沟回风斜井共5个井筒。在矿井南翼和北翼布置两个生产区,分别开采南翼四采区5号煤层和北翼一采区3号煤层,全矿井以两个综合机械化低位放顶煤工作面,达到了300万吨/年生产能力。
本矿井原为低瓦斯矿井,2012年度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式,矿井总进风量为10440m3/min,其中平硐进风量3000m3/min,草沟斜井进风量3240m/min,杏园斜井进风量4200m/min,西楼沟斜井回风量5400m/min,大南沟斜井回风量5040m/min。
二、井下各系统情况
提升运输系统:采用10T架线式电机车牵引3T底卸式车提升,工作面及采取均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
供电系统:地面设有35kv变电站两座,双回路供电分别引自怀仁110kv变电站和王坪110kv变电站。井下采用6kv高压双回路供电。
排水系统:利用西楼沟斜井井底水仓作为主水仓,在北翼一采区和南翼四采区分别设置采区中部水仓。
压风系统:在西楼沟和草沟压缩站分别装设LGFD—22/8型螺旋杆空气压缩机3台,通过压风管路分别向北采区和南采区用风点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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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洒水、供水施救系统:井下排水经西楼沟井下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作为北采区消防洒水用水水源。利用地面深井水通过平硐大巷为南北采区提供消防洒水和供水施救用水水源。
紧急避险系统:在井底车场设置一永久避难硐室,容量为100人;在北翼采区的上组煤集中轨道下山,南翼采区轨道下山分别设置临时避难硐室一个,每个容量为40人,避难硐室容量180人。在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共配置了6台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总容量48人。
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监控系统,井上下视频监控系统,人员考勤定位系统,产量监控系统,调度通信系统,井下无线通信系统,广播系统及工业自动化平台已全部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
三、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和安全管理情况
2013年1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实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后,我们立即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安全七条规定的精神实质,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相结合,利用班前会、碰头会、调度例会、安全例会等多种形式,结合矿井建设的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深入开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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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活动,并利用悬挂标语、印发资料、墙报板报等,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七条规定从上而下深入人心,不折不扣的严抓贯彻落实,真正体现在安全管理的实践中、行动上。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七条规定强调的是重点,抓住的是关键,要求的是矿长,体现的是生命,真正树立了“煤矿事故可防可控,抓好安全可以不出事故”的安全理念,使煤矿领导真正做到视矿工如兄弟,把矿工当亲人,带着感情抓安全,凭着良心抓安全,保护生命抓安全,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风险预控,超前防范。在贯彻落实七条规定行动中,实现了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监督检查和超前防范相结合,领导带班下井查“三违”和员工主动自我保安相结合,人本现场管理和现代信息化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形成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防范网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增强了全体干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其安全责任得到加强和提高。
在安全管理上,我们始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矿工、关爱生命”为核心理念,突出重点抓“一通三防”和现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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