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申请单位在此郑重申明: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保证遵守《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单位信息栏(带*号为必填项)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申请数量(*)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信息栏(带*号为必填项)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件 证件号 电子邮件(*) □身份证 □护照 □ 其他证件 联系电话 办理业务类型(只选其一) □新办 □更新 □变更 □注销 □解锁 □遗失补办 □损坏更换 以下内容为办理『变更』业务填写(变更用户必填) 原单位名称 变更内容 变更后单位名称 备注: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一旦递交则视作承认并遵守《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2、办理以上业务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份,并附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一份
申请人领取数字证书 领取人签字: 领取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4号劳保大厦15楼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028)87706855 传真:(028)87706858 数字证书咨询热线:400-899-0666
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用于标识网络用户的身份,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身份认证服务。为确保数字证书能够正确地签发和使用,特订立如下条款,四川CA和用户共同遵守执行:
一、用户知晓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
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使用该证书而产生的义务、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请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
用户资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
实资料和信息而导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无论是否已经接受证书,证书申请者自动成为证书用户。
五、用户因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等资料信息在证书有效期内变
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在证书签发日起30日内发生变更的,四川CA免费办理,若超过30日的变更同新办证书标准收取费用。
六、用户应妥善保管证书和证书私钥。如因用户原因致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
用户自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注销自手续办妥时起生效,注销生效前发生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七、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注销证书。证书注销生效前,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
造成的一切责任。
八、四川CA承诺,由于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签发错误或证书私钥破译并对用户造成损失的,由四
川CA向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九、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四川CA无法履行相应义务,四川CA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注销所签发的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
用户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超过证书的有效期限使用证书的;
4、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其它相关费用的; 5、使用证书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十一、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更新证书的,须在证书期限届满前30天
以内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用户所提交的鉴证资料有效期先于证书的有效期届满的,用户应在原资料有效期届满前更新资料,否则四川CA有权注销用户的证书,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由用户承担。
十二、如果用户死亡或单位解散,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注销
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注销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公布于四川CA的网站上(www.sicca.com.cn),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权利义务时,
四川CA会在网站上公告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如因此而需要注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于公告或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四川CA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接受本责任书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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