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黄埔花园小区选聘物业服务公司
业主表决票
议题:物业服务公司选聘: (在同意选聘的公司投票栏打“√”,二选一) 候选物业服务企业 1、江苏华门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南京泽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票栏 业主室号: 幢 单元 室 业主签名: 身份证: 电话:
填写时间:2013年11月 日
填表说明:
1、 本次投票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填写后由黄埔花园业委会和业主代表统 一收取,当面将该表决票投入投票箱。
2、 两家候选物业服务公司系由2013年11月5日业委会与业主代表大会从参与 招标的三家物业公司中按得票多少产生,排名按得票顺序;
3、 选票应经业主签字,不签字的视为弃权。
4、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关于本次投票,业主应当从两家候选企业中选择一家投票,若有双过半业主参加投票,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人数表决权多数票,最终得票(含未参与表决但计入已表决人数表决权多数票的票数)达到2/3的企业中标。(候选企业基本情况及合同内容见公示)
5、本次选聘物业公司由全体业主投票表决,达到法定要求票数的公司,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签署正式物业管理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送到每户业主的手中,每一位业主都拥有监督检查物业公司服务是否达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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