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轧钢厂各岗位安全作业规程
1职工安全通则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2自觉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遵守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中不违章作业,并阻止他人违章作业。
1.3自觉接受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4爱护本工种(岗位)所属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器材,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查找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 1.6岗位职工应懂生产技术原理,懂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原理,懂尘毒危害和防护措施。会操作,会维护保养机器设备,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
1.7熟悉掌握防护救灾器具的性能,积极投身于抢险救灾的工作。 1.8加强协作,互相帮助,工作中应做好联保、互保、自保。 2 安全技术总则
2.1厂属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厂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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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2.2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维护对所管辖单位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2.3认真贯彻“三同时”原则,即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真正做到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化。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必须做到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4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做好防尘排毒治理工作,降低粉尘浓度和扩散度,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2.5入厂新工人、实习、代培、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厂、车间、作业区(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后,由熟练工人带领工作,直到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职工休假一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车间级、作业区(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得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6凡来厂参观人员,要有指定人员带领,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听从领队人员指挥,必须走安全通道,禁止进入非参观区域,严禁随意触摸电器开关及机械设备。
2.7凡来厂从事生产劳动、技术协作、临时业务人员,必须由安全监管科负责,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本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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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各车间生产作业区域要在主要进出口及危险区设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区域内的操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阻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非岗位操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域,要注意各种安全标志,必须走安全通道或安全过桥;危险区域必须设有安全警示告知牌,所有人员必须遵守警示告知牌规定的内容。
2.9横穿铁路、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抢道、冒行;严禁扒火车、汽车等机动车辆;严禁用行车吊运人员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制定确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2.10凡进入厂房和进行生产劳动都必须按规定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做到三紧(领口、下摆、袖口紧),女同志必须把发辫挽入工作帽(安全帽)内;工作中严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脱岗、窜岗、睡岗、做私活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如有精神异常者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将其撤离岗位。
2.11工作场所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不准在作业时穿拖鞋、赤脚、敞胸赤背。
2.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班前检查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班中严格监控,班后必须清理现场,交接有关安全事宜。 2.13职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14从事高空(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挂接点牢固,并设专人监护;严禁在易燃、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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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上方从事高空动火作业,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地面应设合适的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监护;在通道上方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安全警戒线或安全提示,地面有专人监护,并增设作业告知牌;高空操作时不准向下扔任何物件,发现身体不适禁止登高作业。 2.15从事高空、高温和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发现有不适应的病症,应及时调换工种。
2.16抢修、检修、技改项目施工前或进入煤气、电气等危险区域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检查、监护。完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2.17从事起重、电工、焊工、车辆驾驶、压力容器等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18轧机跑钢,处理时先停车再从进口处烧断轧件方可再拖。使用行车吊挂红钢时,挂钩人员应远离吊物运行的反方向指挥行车,并进行全过程监控,将红钢放到指定地点。
2.19轧机、加热设备及其它距地面1m以上需要经常操作、检测、检修的设备,要设置带有上下扶梯的固定平台或安全通道,并设有不低于1.05m的防护栏杆,栏杆下部应有不小于0.1m的护脚板。 2.20未经批准,岗位操作设备不得转交他人,不得随意触摸电器开关和各种阀门。
2.21严格现场定置管理。保持物流畅通、堆放有序,做到轮有罩、坑有盖,现场整齐清洁,物料堆垛不准超高、超重、超宽,堆放地点应符合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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