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系统操作手册
3.4.2.3 自动确认管理
系统提供电子委托协议自动确认功能。在开启自动确认功能时,报关企业发起的委托协议申请,不需要经营企业用户登陆系统后逐票确认。但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 经营企业报关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已经建立并有效;
? 经营企业可以随时开启自动确认功能,也可以随时关闭。这些行为立即生效,不需
要对方报关企业的确认。 ? 自动确认功能开启后,只有报关企业发起的委托协议申请,会被自动确认,由经营
单位发起的委托协议申请,依旧需要对方填补相关信息后,方可确认生效。 ? 如果报关企业发起的委托协议申请中,选填“由委托方付款”,则该份委托协议不
会被自动确认,依然需要经营单位登陆系统手工确认。
自动确认管理使用图示:
? 进入该功能后,系统自动查出经营单位企业名下,与其他报关企业之间签署的全部“委
托关系书”数据。如果条数过多,可使用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 用户可以逐条 “开启”或“关闭”与某家报关企业之间委托协议的自动确认。 ? 当双方委托协议自动确认目前处于开启状态时,系统在自动确认开关中的状态,显示为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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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报关企业操作指引
3.4.3.1向经营单位发起委托申请
3.4.3.1.1 发起委托申请时
报关单位在首次与某经营企业建立电子报关委托关系时,通过点选左侧菜单中的 “发起委托申请”子菜单,阅览《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后,直接进入委托关系申请详细界面,如下图:
? 报关企业用户,在“委托方企业海关编码”字段,通过直接输入对方企业海关10
位编码,进行查询。
? 系统将根据输入的企业海关编码,查询是否与该经营单位签订过报关委托关系书; ? 如果尚未与该经营企业签订委托关系书,则进行以下提示。需要填写有效期等字段,
完成委托书内容,随后在附带委托协议中“新增协议”。
? 如果已经与该经营单位建立了电子报关委托关系,系统自动反填委托关系书的相关内容,用户可以直接进行“新增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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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1:系统将反填“代理报关委托书”相关的内容,不需要填写。
? 步骤2:如果此前未签订委托书,应填制“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字段,超期后该委
托关系及未使用的委托协议将自动作废。用户可以在此时选择是否对该委托关系采用“委托协议自动确认”,如果希望,则勾选。
? 步骤3:点击新增协议按钮,激活委托协议左侧内容区域,进行填写。右侧内容,需要由对方报关企业做委托关系确认时填写,不需要经营单位填写。 ? 步骤4:开始填制委托协议内容,请留意“贸易方式”、“原产地/货源地”字段应填
写代码,如填写后无法反填文字,请参考本文结尾处的常见问题解答篇第5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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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5:完成委托协议内容填写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委托协议,住:报关企
业用户需要填写全部委托协议内容;
? 步骤6:系统自动将刚刚填写的委托协议保存,可以重复步骤3至步骤5的操作,
完成多条委托协议的填制(最多不超过10条)
? 步骤7:用户完成全部所需的委托协议信息录入后,点击“发起申请”按钮,完成
本次委托关系的申请动作,系统弹出提示“操作成功”。
注1:“贸易方式”、“原产地”字段,可通过输入相关代码前两位进行选取。
注2:界面右侧的“被委托方”内容,不需要由委托方--经营单位用户填写,待该次委托申请发往被委托方后,由对方填写。
注3:用户可以对已经完成录入尚未申报的委托协议进行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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