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姚里天伦】
辽妃姚里。奏疏重申。嫡子袭爵。不蔑天伦。
辽亡。部众推留哥为辽王。留哥奉金币归元。留哥卒。元使留哥继妃姚里氏佩虎符。领其众。姚里氏奏曰。留哥既没。国民无主。其长子薛阇。扈从有年。愿以次子善哥代之。使归袭爵。元欲不遣薛阇。诏令善哥袭爵。姚里氏复奏曰。薛阇前妻所出。嫡子应立。善哥妾所出。若立之。是私己而蔑天伦。不可示后。元乃许之。
姚里氏不愿自袭其夫爵。已属难能可贵。更不愿己生之子袭其父爵。两番上奏。必以前妻所生之嫡子。袭其父爵。且愿以己生之子。代其扈从。是真无我相者矣。不然。一辽妇耳。而能若此乎。
十四、【吴邱出资】
邱氏夫姊。出嫁赠资。从子己子。一视无私。
元吴世昌妻邱氏。阳谷人。成童失父。佐诸兄奉母。以孝悌闻。世昌以明经为浙江举首。委禽焉。既归。奉舅姑。和先后。毕中矩矱。无逾节。夫有姊。出适。举所赍资予之。吴同爨三百指。邱主家政。洪纤费皆所自出。视群从之子。犹己子也。日聚家塾中。执经羞服如一人。岁大俭。道殣相望。缩衣食以赡族姻。人尤以为难。
夫姊出嫁。举所赍资予之。悌也。同爨三百。独出所费无怨。亦悌也。视群从子如己子。其悌广矣。缩衣食以赡族姻。其悌尤广。至其夫官宁海。侍姑往。舅留。宁海有水鲜奇珍。先寄舅而奉姑。孝德可嘉矣。
十五、【詹徐认妾】
徐氏夫琼。私婢生子。立趣迎归。恩爱无已。
明詹琼继妻徐氏。龙游人。琼前妻没后。与婢通。生子杰。徐父母闻之。不肯归女。琼乃匿杰母子于外家。徐既嫁月余。以询琼。琼对枝梧。徐曰。果是汝子。则与我子何异。虽其母亦吾所愿见也。琼察其词意真切。以实告。徐立趣迎归。曰。不独得子。且得妾。真我幸也。爰使婢正妾礼。育杰甚恩。未几。琼卒。遂与婢抚杰成立。
妇人每不愿其夫之有妾。更不愿夫妾之有子。况尚未成为妾乎。况其所私者为一婢乎。况系未婚以前。其夫之私生子乎。乃徐氏知而迎之。正而妾之。恩而抚之。且以得子并得妾为幸。其孰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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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李郑金钗】
郑氏遇妾。慈爱无涯。助婚庶子。乃出金钗。
明太保李燧妻郑氏。生一子继先。即为燧纳侧室。生子继光。郑氏亲抱育之。爱如己出。嗣后继先为吏部主事。欲求其母之金钗。以为长孙纳妇。郑氏不允。旋出以助继光婚。或问之。郑氏曰。继光无私财。且孙、稚子耳。迟之可也。继先稍营家产。郑氏不悦。曰。我常忧吾家福优于德。今复求增乎。人皆谓郑氏能识大体。
郭燮熙谓世禄之家。须德优于福。乃能悠久。若福优于德。而复求增。便渐满盈。天道亏之矣。曾文正以求阙名斋。盖深明此义耳。乃李郑氏已早见及。是为识大体。而嫡庶之不异视。尤足征其盛德。
十七、【魏王谢过】
王氏代钟。谢过于镛。母族一息。劝夫宽容。
明魏钟偶失于其兄。妻王氏闻之。治具延兄。为夫谢过。呼二儿使侍食焉。兄镛固俊爽士。叹曰。吾闻兄弟之好。以妇人败。未闻以妇全也。吾弟妇其贤矣哉。一日。钟嗛其表兄之子。曰卑幼也。乃数犯我。王氏曰。君母族惟一息耳。奈何不能宽容。钟瞿然称善。后孙校成进士。即庄渠先生。人咸论其为母德所致云。
郭燮熙曰。兄弟之好。以妇人败。所谓花底莺声巧。天边雁影疏。传之千秋。脍灸人口矣。乃魏王氏独能为夫谢过于其兄。兄叹其贤。且劝夫宽待母族之弱息。夫亦称善。妇德纯全。巾帼中能有几人哉。
十八、【黄穆同居】
黄氏让穆。穆氏礼黄。二妻同室。助宰信阳。
明潘纯妻黄氏。苏州人。纯官北京。更娶穆氏。穆父兄不知纯有黄也。未几。黄自苏至京。纯馆之别室。穆知之。执妹礼以见。黄曰。吾来不知有汝。家有子妇田宅。吾当还。汝善事君子。乃遗以珠翠霞帔。穆父兄知黄至。将论纯而归女。穆理喻之。黄复以女妹礼、事其父兄。事遂寝。后纯宰信阳。迎黄穆同居。十六年无间言。
黄氏贤矣哉。而穆氏亦贤。父兄且论纯而归女也。穆氏以理喻之。夫礼无二妻。其咎固在于纯耳。黄氏初则欲让穆而归于乡里。继以女妹礼而事其父兄。厥事遂寝。家有贤妻。夫不吃亏。故曰内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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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张潘告姒】
潘氏引过。问姒亲疏。夫兄为泣。友爱如初。
明张冀之继妻潘氏。厚前室之家如己家。字他姬之子如己子。冀之有兄。素与冀之友爱。偶为其左右所离间。潘氏乃从容告其姒妇曰。娣之于姒。以何而亲。姒妇曰。以兄弟而亲也。潘氏曰。然则第奴舍客。比亲兄弟诚有间矣。他人能以疏间亲。我独不能以亲使亲。此吾夫妇过也。其兄闻之泣。复欢好如初。
兄弟、本至亲也。姒娣本疏。而以兄弟亲也。第奴舍客。疏之至也。兄弟之不和。非伤于姒娣。必伤于左右。然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 如有潘氏者在。左右其奈之何。吾故以兄弟不和之罪。尽归于姒娣。
二十、【季吴畀田】
季妻吴氏。调护妾子。无父数言。分田乃止。
明季在常妻吴氏。崇仁人。归季后。生有三子。俱已授室分炊矣。而在常复纳一妾。后生一子。及疾革。在常嘱吴氏曰。善抚此子。吴氏奉命惟谨。在常卒。吴氏引妾同居一室。调护其子。无异己出。后三子欲共分余产。吴氏曰。此田乃汝父留以畀妾子者。吾若听汝辈分之。则是我无夫。而汝辈无父矣。三子乃止。
已生三子而复臵妾。非义也。父卒而子分余产。常情也。嫡室每偏护己子而轻视妾子。恶俗也。吴氏引妾同居一室。调护其子。无异己出。可谓一视同仁矣。乃偏护妾子。以余产尽畀之。贤哉吴氏也。
二十一、【王丁乳侄】
丁氏有婶。弃子殉夫。寄养亲女。为叔抚孤。
明王序礼妻丁氏。五河人。序礼弟序爵客于外。为贼所杀。其妻郭氏。遗腹生子。越月。投缳以殉。丁氏适生女。泣谓序礼曰。叔已不幸客死。婶复弃孤殉之。此呱呱者。君与妾之责也。妾初举女。后尚有期。孤亡则斩叔之嗣。且负婶矣。愿以女寄养他家而抚孤。序礼从之。未几。序礼亦死。丁氏无所出。遂抚叔子终老。
王丁氏恐叔嗣将斩。寄女抚孤。而序礼继死。己无所出。夫嗣竟斩。或谓天道无知。非也。设丁氏当时不易乳抚孤。其舅姑之祀。且尽斩矣。叔之子、亦犹己之子也。卒赖叔子终老。谓非抚侄所致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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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樊女拒媒】
樊女拒聘。矢志扶衰。弟不事事。涕泣道之。
明樊氏女。潮州人。年既笄而父母亡。二弟一妹并幼稚。女矢志不嫁。抚育二弟。里中巨姓闻之。争遣媒妁致意。女谢曰。不幸家世中衰。弟妹尚未成立。惟有相依为命而已。及弟妹婚嫁毕。女年已三十。遂与戚党屏绝往来。虽诸姑娣姒。罕见其面。弟或不事事。辄涕泣道之。及卒。年七十余。弟侄以下。皆为服三年丧。
抚育弟妹。矢志不嫁。非易易事。其拒媒妁之辞哀。其教弟妹之心苦。其举婚嫁之礼备。可谓无一不善矣。乃弟妹事毕。年已三十。竟与戚屏绝往来。虽诸姑娣姒。罕见彼面。其铁石贞心。尤可钦敬。
二十三、【蒋女保弟】
蒋女丧亲。弟幼且病。矢志守贞。保胤拒聘。
明蒋希敏女。全州人。年十七。父母俱亡。二弟均年幼。且患病。女乃立誓不嫁。母族欲为之媒。往告以意。女曰。己从夫而致二弟失所。父嗣以危。而谓我忍乎哉。愿以一身保吾父百年之血食。我计已决。其勿多言。母族乃止议。女守父遗业。善抚二弟。弟疾渐瘳。及长。各为娶妇。家业日饶。二弟感其恩。终身敬事之如母。
蒋女年已十七。正及笄待嫁时也。然其父母亡时。二弟既幼且病。诚岌岌乎其危矣。设非蒋女立志守贞。善为抚养。蒋氏之鬼。不其馁而。是不特彼二弟应感其恩。即蒋氏之祖宗。当亦感之不尽矣。
二十四、【佳英抚孤】
佳英亲殁。三兄死逋。三嫂继逝。抚育诸孤。
明章氏女佳英。池州人。髫龄失怙恃。依其兄嫂而居。其兄三人。复均以逋赋而窜死。遗孤皆在怀抱。佳英乃与三嫂谋。令其各携孤。匿于外家。佳英身操家事。阴为调护。迨事既解。乃还。未几。三嫂相继而殒。佳英叹曰。吾父母血食将绝。不可嫁矣。遂矢志抚诸孤。及诸孤成立。而佳英已老。乃不嫁终其身。
矢志不嫁。失人伦之正。不足以为训。而未可概于抚侄与抚弟抚妹之人也。惟佳英之境遇则更苦。幼失怙恃。幸依兄嫂。三兄窜死。三嫂既亡。遗孤众多。以一身兼任三兄三嫂之责。非志坚者能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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