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
山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中委办[2012]41号 【发布部门】中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29 【实施日期】2012.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方案》的通知 (中委办〔2012〕41号)
火炬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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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粤办发〔2011〕21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化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综合改革若干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1〕4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届人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围绕共建共享幸福和美中山这个核心任务,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为根本保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工作,强化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工作,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使农村更加和谐稳定,努力开创统筹城乡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深化村(居)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行行政事务、自治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有效分离;深化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和固化农村集体资产权属;深化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自治和管理能力;深化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力争用两年时间,在条件较为成熟地区基本完成农村综合改革主要任务,开创农村发展新阶段;力争用五年时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社区发展新机制,开创幸福和美中山共同事业新局面。 三、基本原则 2 / 4
(一)固本强基原则。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对党负责、为民服务,
心系群众、爱岗敬业、勇于改革、办事公道、甘于奉献,确保基层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核心。
(二)共建共享原则。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努力突破居民与农民、本地人与外地人身份壁垒,促进社会融合,逐步实现全市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平等发展机遇。
(三)稳步推进原则。统筹考虑农村综合改革的力度、农民的认同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村(居)管理体制改革。
1.推动农村自治组织与经济组织分离。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推行农村基层组织党政交叉任职,适度调整农村组织机构设置,理顺基层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三个组织关系,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镇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着力探索农村体制从政经结合型向突出核心、政经分离型转变,逐步实现农村社区化管理。
基层党组织是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决定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区)工青妇等社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其领导成员由所在村(社区)全体党员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履行公共服务、社区管理、村(居)民自治等事务;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承担本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其领导成员由具有选举资格的本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农业局、民政局、各镇区配合)
2.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必须从城市化战略的高度来把握“村改居”任务和内 3 / 4
容,继续抓好并完善中心城区特别是南区和西区“村改居”后的城乡一体、规划建设、
基础设施布局、社会保障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较好、条件成熟的镇区实施“村改居”,争取到“十二五”期末,社区在村(居)的占比超过50%。完善社区组织建设,科学设置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室),积极开展社区各项活动,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理顺“村改居”后的各种关系,如社区党组织设置、社区“两委”干部经费、社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负担、农业户口转居民户口、“村改居”的居民住房和就业等。(市民政局牵头,市农业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区配合)
(二)深化农村“三资”管理体制改革。
3.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预算管理等财务制度并规范完善征地补偿款分配制度,对年度支出特别是非生产性支出做出指导性规定。建立和完善农村财务公开监督体系,全面推行组账村管、村账镇代理,强化民主理财,定期对理财小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完善会计委派、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探索并推行会计人员提前介入财务开支的管理方式。提升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网络监控水平,建立涵盖账务处理、土地流转、合同管理、股权登记、股东分配等全方位、多功能、简便实用的管理系统。加大财务公开力度,推行收支计划、重大支出项目、计划执行全过程公开。加强农村干部离任审计及换届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市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牵头,市民政局、审计局、各镇区配合)
4.逐步完善规范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管理制度。全面理顺集体经济组织架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新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议事制度,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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