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属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工作检查考评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创字[2014]12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4.11.24 【实施日期】2014.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属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的通知
(洪教创字〔2014〕12号)
各市属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长效管理,扎实推进中小学校各项教育活动的开展,结合我市文明城市的建设,将对市直属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时间 2014年11月26日-28日 二、考评人员安排
市教育局将组织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各处室人员组成的考评组,对照检查考评内 1 / 2
容,对其联系点学校进行检查考评(分组详见附件)。具体到校考评时间由各组自行安
排。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方式
此次检查考评按资料检查、问卷调查、实地查看三部分组成,百分制计算,其中资料审核占30分,问卷调查占20分,实地查看占50分。
1.资料检查:对学校按照《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需提供的材料指南》《2014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需提供的材料指南》准备的材料进行部分测评项目的抽查。依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要求,对各学校进行检查考评;
2.问卷调查:熟知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的三个层面及其内容。
3.实地查看:(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的中国梦、三爱、公民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四有”好老师)、健康教育、公益广告等内容的宣传;(2)校内环境卫生;(3)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 四、检查考评方法
考评人员按照各自分工进行考评,采取定量评价方法,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察看实地现场、抽调2个班级的学生进行调查问卷和抽取3名老师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式,对学校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检查考评要求
1.各市属学校要按照检查考评内容的要求,做好一切相关工作,特别是实地布置,宣传要紧扣主题,活动内容要及时更新。同时准备好一份近3年来学校在城市文明建设所做工作的情况汇报交考评组(电子稿发至邮箱ncsjyjcjb@163.com)。
2.各检查考评小组应严格按照附件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打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当场与学校反馈。检查结果只打分不排名,总分值低于85分的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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