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关于调整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10)2589号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7/11 22:03:30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关于调整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

黔发改投资〔2010〕2589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解决贵州发展慢这个主要问题,发挥投资的主导作用,提高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效率,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我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 实行审批制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内容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除国家审批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原则上按照使用政府资金的来源进行审批。由省审批的项目为:国家规定由省审批的项目;使用中央或省级政府资金的项目;跨市(州、地)的项目。对使用中央或省级政府资金,但资金额度不大,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省可视情况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委托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审批,报省备案。由市(州、地)审批的项目为:国家规定由市(州、地)审批的项目;使用市(州、地)级政府资金的项目;跨县(市、区、特区)的项目。由县(市、区、特区)审批的项目为:除由国家、省和市(州、地)审批以外的其他项目。

1

实行核准制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按《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0年本)》办理。

实行备案制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办理。由省备案的项目为:国家规定需由省备案的项目;需办理设备进口减免税确认的项目;跨市(州、地)的项目。由市(州、地)备案的项目为:跨县(市、区、特区)的项目。由县(市、区、特区)备案的项目为:除省和市(州、地)备案的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二、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

在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办理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处理好依法行政和提高效率的关系。项目核准、备案的办理继续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04]1173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05]70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属县(市、区、特区)核准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向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我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调整后,省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地、县发展改革部门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和检查督促力度;地、县发展改革部门,特别是县级发展改

2

革部门要尽快充实力量,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办理高效快捷、规范合理。

调整后的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从2010年12月3日起执行。

附:《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0年本)》

二0一0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基本建设 审批 核准 备案 通知

抄送:省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各市(州、地)

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3

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0年本)

简要说明:

(一)本目录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04年本)》制订。

(二)在贵州省范围内建设实行核准制的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目录。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目录根据情况变化,将适时调整。

4

关于调整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10)2589号.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3sl5m920bx99g5n14c1n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