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教育局文件
温教人?2010?68号
温岭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
师范类毕业生录用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完全中学、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做好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的接收安置工作,根据台州市教育局有关新教师录用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按需择优、阳光择岗”的原则,现就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录用工作明确如下:
一、录用对象
(一)温岭生源并已列入温岭市教育系统就业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2007年至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已到市教育局报到经考试未被录用且档案在市教育局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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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办法 (一)申报计划
各学校(指核编单位,下同)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教职工编制数,做好本校教职工的缺额情况统计,并于6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接收毕业生的计划(岗位设置到中心校以下学校)。逾期不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明确录用指标
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需求计划和缺编数,结合毕业生生源情况,于7月中旬下达各学校毕业生录用指标,并在《温岭教育信息网》(网址:www.wledu.org)上公布。
(三)毕业生的报到办法
师范类毕业生的报到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程序进行,所有符合报考对象的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温岭教育局师范类毕业生录用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61.153.193.232:8080/bysbm)报名,并打印《温岭市教育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请各位毕业生登录报名系统后,务必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书》,并按提示和规定的步骤操作,同时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6月1日上午8:00至6月30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并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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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初审时间:2010年7月1日至2日。 3、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7月13日至15日。
现场确认时,所有已在网上报名的毕业生携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原籍《户口簿》(入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温岭市教育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以及《优秀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按规定应参加录用考试的毕业生,还需携带一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经审核后的《师范类毕业生直接确定录用对象双向选择申请表》或《2010年师范生录用考试准考证》。逾期或证件不完齐者不予确认,取消面试或相应的资格。
4、现场确认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 (四)录用对象的确定办法
1、直接确定录用对象。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教育部直属院校(以教育部网站公布为准,下同)校级优秀毕业生、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直接确定录用对象。具体办法:上述对象从《温岭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并打印《师范类毕业生直接确定录用对象双向选择申请表》(一式三份),双向选择接收学校并经接收学校同意、校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1日送交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审核时须携带《温岭市教育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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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表》、《毕业证书》、《省优秀毕业生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籍《户口簿》(入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如学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省优秀毕业生证书》等证件的,则由就读学校提供省级文件等相关证明。
2、考试确定录用对象。前款规定的“直接确定录用对象”到2010年7月5日止未与接收学校签订《师范类毕业生直接确定录用对象双向选择申请表》且未到市教育局办理审核手续的毕业生以及其他毕业生均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具体办法如下: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组织笔试,后组织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学科录用毕业生指标数的一定比例(指标数5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6-10人的按1:2的比例;11-25人的按1:1.5的比例;26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命题,总分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30%,学科知识占7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2010年7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其中教育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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