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地下洞室施工过程中,坚持“四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调度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并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4.2洞口开挖中,要注意一下事项:
4.2.1削坡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垂直作业。 4.2.2做好危石清理、坡面支护、防护和排水工作。
4.2.3进洞前,需注意对洞脸岩体进行鉴定,确认稳定并才却防范措施报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开挖洞口。
4.3开挖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隧洞方向、中心线和高程。每次爆破后,均应进行断面规格检查,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及时处理。除非设计另有规定,否则规格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开挖放样误,一般不大于10cm。
4.3.2开挖断面测量相对于中线的误差不大于5cm。
4.3.3施测断面间距一般不大于5cm,对起伏差或线形以及设计机构变化较大的部位,应适当加测断面。
4.3.4一般地质条件下,洞室径向超挖值不大于20cm,也不应有欠挖。 4.4在不良地质地段中开挖,应在地质预报基础上,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其中包括应遵循下列原则:
4.4.1查清地质构造,做好锁口和排水。 4.4.2对围岩进行预加固处理。
4.4.3浅钻孔、多循环、弱爆破、减少对围岩的振动影响。 4.4.4及时支护、加强支护,必要时或允许时尽早进行混凝土衬砌。 4.4.5加强安全检查、围岩变形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5在混凝土衬砌中,经设计同意、监理机构批准,可允许钢支撑侵入设计图纸确定的结构衬砌混凝土内。但钢支撑及其埋入附件应采用钢件制成,并且就位准确、焊接牢固。
4.6喷混凝土和锚杆注浆材料、配合比及施工工艺必须严格按设计文件或有关规程规范执行,确保施工质量。
4.7隧洞的灌浆一般按回填、接触、固结顺序进行。作业必须严格按报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钻孔冲洗和灌浆过程中,应注意衬砌变形的监测。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作出详细记录并同时报监理机构。
4.8其他未列项目的质量控制及检验标准均按有关设计文件、合同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S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执行。 5质量检验与工程验收
5.1隧洞土建工程质量检验与单元工程开工(仓)签证监理按《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工作规程》有关要求执行。
5.2隧洞工程开挖或阶段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申请时间(或阶段)验收,以利合同支付及下序工程的顺利进行。申请验收报告应包括下列资料:
5.2.1施工详图图号、设计变更文件文号及监理审签号。
5.2.2洞内导线及高程的实测成果和说明。 5.2.3贯通误差的实测成果和说明。
5.2.4开挖竣工图(平面图比列为1:2000,纵剖面比列为1:1000,横剖面图比列为1:50-1:100)及竣工工程量。
5.2.5由施工地质工程师提供的地质素描图(或其他完成记录)及地质水文资料。 5.2.6施工记录资料。 5.2.7技术总结。
5.2.8按合同文件规定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5.3隧洞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供下述资料: 5.3.1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 1)工程概述。
2)合同工程开工、完工日期与实际开工、完工日期。 3)合同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
4)已完成部、单元工程项目清单,未完尾工项目清单及后续完工计划。
5.3.2工程施工报告。应包括: 1)工程简况。 2)合同工期目标。
3)施工过程设计、地质、施工条件的重要变更情况及其处理方案。 4)分部、单元工程实际施工时段、方法与过程。 5)合同履行中违规、违约情况。
5.3.3竣工图纸。包括图纸目录、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要求及设计和工程变更文件。
5.3.4竣工合同支付结算报告。应包括:
1)分部、单元工程的合同报价工程量与合同报价、支付结算工程量、支付单价与支付总价。 2)已结算的合同索赔支付。 5.3.5质量检验文件。应包括: 1)工程开工文件。
2)按分部、单元工程整理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监理签证、认证文件。
3)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现场指示、指令和施工违规、违约文件。 5.3.6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应包括: 1)记录资料目录。
2)工程承建单位施工期质量检测与试验资料。 3)工程承建单位施工期施工测量记录。
4)混凝土浇筑、灌浆及金结安装等主要施工作业记录。 5)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活动记录。
6)施工期安全监测记录(含围岩变位及拱顶下沉量测资料)。 7)其他重要活动与事项记录。 5.3.7工程施工大事记。
5.3.8按合同规定必须采集和岩芯和岩样。 5.3.9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报送或提供的资料。
6其他
6.1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计量才予以计量支付。
6.2喷混凝土厚度的计量量测,可采用钻孔或施喷前安设的柱塞尺或短插筋对照检查等方法。柱塞尺和短插筋的安设,应事先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并取得书面认可后,方为有效。
6.3洞口明挖、洞挖、锚喷支护、砌体、排水孔、水泥灌浆、止水安设、永久混凝土衬砌等按合同规定必须支付的收方计量,均以施工详图确定或经设计变更修改、或由监理工程师指示变更并有文字依据的设计边线、或实际合格进尺、或有效材料安装量、或实际耗用量计算。 6.4工程支付计量与量测及价款结算申报,按合同文件规定和有关监理工作规程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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