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2〕1号)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民族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现制定《2012年四会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原则
1、按照人户地址一致为原则,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入学条件:2006年3月1日前出生(6岁半)、身体健康(有正常的学习能力)。
(二)报名办法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家长带齐有关资料(见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须提供证明资料》),陪同小孩到户口或租住所在地段范围内学校报名。逾期报名责任自负,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办法
第一批:招收人户地址一致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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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如有剩余学位,招收在学区内父母购有房产的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适龄儿童名单;
第三批:如有剩余学位,招收学区内父母租屋住的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如学位不足,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适龄儿童名单;
第四批:其他未有学位的适龄儿童,可按照教育部门提供的学位指引,自行到周边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登记报名。
(四)时间安排
1、6月5日至6月7日各学校接受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即人户地址一致的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本学区内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有房产的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在学区内父母租屋住的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学校核实登记情况后,在6月13号前完成抽签、公示,并告知家长本校学位情况及周边学校学位情况;
2、6月23日至7月3日,其他未有学位的适龄儿童,可按照教育部门提供的学位指引,自行选择到周边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登记报名。各小学将在学校门口公布本校及周边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名称、联系电话及学位情况,有学位的学校安排值班人员在学校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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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须提供证明资料
一、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计生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儿童免疫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大一吋免冠照片。
二、非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父母在学校学区地段内的房产证或居住证;
2、稳定职业证明:父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父母在中心城区的2012年已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3、符合计生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父母在流入地计生部门已查验有效的计生证、结扎证明或社会抚养收费已征收完毕收据;
4、原户籍证明: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 5、出生证;
6、儿童免疫证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前到各镇(街道)卫生院或四会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的验证;
7、1张大一吋免冠照片。
(以上资料要真实,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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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地段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 (一)城中街道旧城区学校:
城中街道中心小学:城中路、城中新路、曙光路、中山路、大北路、大同路、汇源路、新风路1─4巷、龙江路1─4座、向阳巷、盘古巷、花街、高狮新园村、宁宅村、低地村。
城东小学:海边坊、龙江路、高观西、茶山1—6巷、登云街、桥下1—7巷;水闸路1、2、3、4、6座,水闸路一巷1—29号;龙江里(水电局宿舍)、龙江里一巷全部;沙尾一路17、20、25、28、30、32、33、35、38号,沙尾一路9、11、12、17、18座;光明大道31、35号,光明大道1、3、5、7、9、11、13座;兴隆街。
仲泰小学:沙尾一、二巷;沙堤、江滨路;东门、南门、北门、城西路;县前街,拱桥直街,拱桥横街。
仓岗小学:城北居委、仓岗居委、高狮村委:河边寨、沙腰村、寺边、牛巷、冯巷、罗巷、谭巷、李巷、农科所、猪场、国宝新村。
沙尾小学:水闸路5座、7座以后;一巷30号以后,二巷。滨江新苑14座以后。沙尾一路1至16号,18、19、21、22、23、24、26、27、29、31、34、36、37、39号;1至8座,10、13、14、15、16座。光明大道2、4、6、8、10、12座。沙尾一路一巷、二巷。(3至10座属仲泰)沙尾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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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开始属沙尾。沙尾二路二巷5号开始属沙尾。欣奇花园、广茂花园、水运属沙尾。
(二)城中街道新城区小学及其他镇、街道小学按原地段入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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