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
教学司?201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现将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名额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做好2015年推免工作。
2015年继续执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专项推免计划(附件2、3、4),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附件5),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门文件开展。
2015年继续执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附件6),相关名额方案专项单列并与总体名额方案统一下达,相关工作参照《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2号)规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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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方案
2.2015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方案
3.201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名额方案 4.2015年“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推免名额方案
5.201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方案 6.2015年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方案
高校学生司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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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名额方案
单位名称
山东省
山东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
推免名额
单位名称
1680 中国海洋大学 760 青岛科技大学 80 山东农业大学 247 曲阜师范大学
268
推免推免名额
单位名称
名额
588 山东科技大学 300 123 济南大学
96 316 山东中医药大学 91 177
山东艺术学院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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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5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方案
学校名称 北京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 南开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复旦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江南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 4 —
招募 指标 24 25 16 6 3 23 13 11 3 19 6 18 18 5 18 6 20 8 19 11 20 6 6 10 13 6 16 3 3 学校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天津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吉林大学 吉林农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招募 指标 25 22 14 15 19 14 20 24 9 15 17 9 6 12 15 11 12 12 20 3 16 4 16 24 9 14 6 9 24 学校名称 清华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美术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 内蒙古大学 东北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长春中医药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招募 指标 18 3 24 14 20 23 15 15 6 3 3 12 8 23 11 8 25 3 12 10 19 10 3 22 10 15 9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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