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污染,不得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夜间施工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10、现场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建筑起重机械等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执行。
11、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还应做好以下工作:市政工地工期在3个月以下的,维护设施可采用高度不低于1.8米的彩钢板,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应采用实体围墙,维护设施应做到连续、稳固;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等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污染城市道路;
12、施工噪声管理:施工现场要加强对噪声污染的管理,施工噪声昼间应控制在75分贝以下,夜间应控制在55分贝以下;噪声作业时间控制,晚间作业不得超过22:00时,早上不得早于6:00时;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声措施,事先做好群众的工作;
(二)安全管理资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共13个档案盒,分别是(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2)目标管理和规章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4)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5)定期检查、检验;(6)安全教育和培训;(7)班组安全活动;(8)特种作业管理:(9)违章违纪和工伤事故报告处理;(10)安全标志;(11)文明施工管理;(12)危险点源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13)分部、分项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公司、项目、班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机构网络图,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及有关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目标管理和规章制度
包括:伤亡控制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机械完好率等;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基坑支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搭(拆)、起重机械安(拆)、模板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
4、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
包括:分部、分项、分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起重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操作规程。
5、定期检查、检验
包括:公司、项目定期各项检查记录,起重机械检测和验收报告,脚手架、模板支撑、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验收记录。
6、安全教育和培训
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工人转换工种教育,农民工夜校培训和考试、考核记录等。
7、班组安全活动
包括:“三上岗” 、“一讲评”等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8、特种作业管理
包括:特种设备备案资料,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9、违章违纪和工伤事故报告处理
包括:违章违纪处罚记录,工伤事故月报表和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10、安全标志
包括:标识安全标志的平面图,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11、文明施工管理
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协议及支付计划;现场材料堆放、防火,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环境卫生,扬尘治理、保健急救、社区服务等资料。
12、危险点源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包括:危险点源公示、监控措施、治理情况等资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和演练记录。
13、分部、分项安全检查
包括:脚手架、模板支撑、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四口、五临边”、劳保用品等检查及整改记录。
第四章 工程复查程序及条件
第九条 预报工程应当分别在基础完工、主体二层、主体每十层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前、主体竣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查,并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质量安全监督站等相关部门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复查。
第十条 预报工程主体完工后进入装饰工程施工以前报送复查申请材料,经当地质量安全监督站、规划和建设局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组织复查。
第十一条 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查申请材料包括: 一、复查申请材料总目录
二、《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复印件及《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查申请表》(附件2)。 三、工程立项计划书,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承包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工程概况和介绍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的文字材料。
五、当地安全监督站安全评价书(如在安全方面获得本(区)县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奖,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一份)。
六、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照片或录像带。
七、当地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在各阶段检查时的评价情况及推荐意见。
第十二条 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在接到申请复查材料后,组织有关安全技
术管理人员、专家组成复查小组,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复查。
第十三条 工程现场复查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听取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介绍。 二、查阅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资料,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三、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四、查看现场,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并结合本办法中预报工程应达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评分。
第五章 工程审批与发证
第十四条 工程经复查后,由复查小组写出书面复查报告,报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审批。
第十五条 所有经复查的工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继续组织施工直至竣工。在此期间,如该工程项目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将取消评比资格,并立即收回“创市级文明标化工地”铜牌。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且安全评价为优良,符合条件的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填报《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发证申请表》(附件3),经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审批后,收回“创市级文明标化工地”铜牌,颁发《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书》。
第六章 奖励
第十七条 每隔半年,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将行文公布获奖单位名单,并通报表彰,同时,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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