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安全防护规章制度
l、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X线球管。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有条件的单位尽可能采用数字化X线检查,减少辐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9.放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轮休,疗养等。
设备使用制度
(1) X线机必须由放射科熟悉机器性能具有相应资格的操作人员操作,放射科医师和技术员应了解机器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常规,避免因不当使用而引起的机器故障。
(2) CT,MRI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颁发的大型医用设备CT,MRI“上岗合格证”。
(3) 机房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测试机器的基本功能并做好测试记录,保证设备正常开机使用。做好基架,床面及控制台的清洁工作,检查机房内配备的辅助用品及防护用品等,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 按照影像操作规程及设备使用方法,摆放病人正确的体位,设置合理的检查条件和参数,以保证得到符合诊断要求的影像检查资料。
(5) 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异常现象,如发现有异常的声音,气味和任何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维修人员到场检查。
(6) 其他科室医师使用本科设备需得到放射科同意,事先预约,由放射科工作人员知道使用,使用完毕应经放射科人员进行验收后方可离开机房。
(7) 每日工作结束后,将设备恢复至初始位状态,并做好设备的使用记录。
(8) 工作结束后,清点机房内的防护用品及辅助用品。做好设备和机房的清洁工作。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 放射科机器维修,保养工作,由设备科或放射科专职维修人员负责。
(2) 放射科的检查设备需有日常运行情况,故障和维修记录。 (3) 定期进行机器的检查,保养和清洁工作。
(4) 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随时相应,立即检修,尽可能排除故障。不能修复时,立即与设备科(处)和设备供应公司维修人员联系,并即使向科主任汇报和说明情况。
(5) 督促本科医技人员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设备。 (6) 每周巡视所有设备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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