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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
为规范工程项目薪酬体系,加大绩效考核奖罚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项目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超额绩效和风险抵押金奖三部分组成;上缴款是指项目以货币形式实现公司核定的利润或项目当期利润的货币体现,实际完成额按孰低原则确定。
一、考核依据
1、公司对项目的《经济评估书》;
2、公司审定的项目《责任中心责任预算书》;
3、公司与项目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4、公司与项目签订的《项目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
5、公司对项目的定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审计报告。
二、考核范围、对象、方式
1、考核范围:集团各工程项目经理部;
2、考核对象:集团各工程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 方式进行;
项目中标后,由公司对项目实施综合评估,确定责任成
3、考核方式:采取年度考核与项目终结考核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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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控制目标,明确上缴款基数,由公司与项目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在此基础上将包括经济在内的考核指标分解到每一考核年度,每年初由公司同被考核项目签订《项目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绩效考核责任书包括签约双方名称、被考核对象、考核期、签约双方权责、考核指标值、考核方法、其他事项等内容。
三、项目绩效工资考核标准
1、基础绩效:指完成一定额度上缴款后,根据公司对项目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结果实施基础奖励,基础绩效按年度实施考核。其中:
(1)完成上缴款基数100%(含)及以上,且项目管理受控、经济运行正常,班子成员按下表标准进行奖励:
基础绩效标准(万元) 序号 项 目 等 级 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1 2 3 4 5 6 星级[40亿元(含)及以上] 特级[10亿元(含)-40亿元] 一级[6亿元(含)-10亿元] 二级[3.5亿元(含)-6亿元] 三级[1亿元(含)-3.5亿元] 四级[1亿元以下] 12 8 6 4 3 3 备注 班子其他副职 7.5 5.5 4.5 3 2 2 (2)完成上缴款基数60%(含)至100%,且项目管理受控、经济运行正常,以上表中标准为基数,按完成同比例奖励;
(3)完成上缴款基数60%以下,当年不予奖励,待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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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或项目终结考核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
项目部其他人员基础绩效由项目经理部研究决定。 2、超额绩效:指超额完成上缴款基数指标后,根据公司对项目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结果实施奖励。超额绩效按年度实施考核,并按超交数额的一定比例对项目部实施奖励,标准如下:
序号 1 2 3 超出上缴款指标数额 500万元以下 5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 2000万元(含)以上 49% 对项目部 实施奖励比例 30% 以超出上缴款指标数40% 额为基础,实行梯级差额计算。 备注 项目部按下列原则分配超额绩效: (1)项目经理的奖励占奖励总额的30%; 成员同档实施奖励,标准由项目部研究决定;
(3)项目部其他人员的奖励,由项目部研究实施。 平和测算亏损三种标准,上缴款指标完成标准界定如下:
(1)测算盈利项目:上缴款等于核定数的认定为完成,大于核定数的认定为超额,小于核定数的认定为欠缴;
(2)测算持平项目:上缴款等于零的认定为完成;大于零的认定为超额,小于零的认定为欠缴;
(3)测算亏损项目:亏损额等于核定数的认定为完成;亏损额小于核定数的认定为超额;亏损额大于核定数的认定
(2)项目部按项目书记、总工程师同档、其他班子
3、项目经公司评估测算后,分为测算盈利、测算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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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欠缴。
5、年度考核基数的确定:以年度业主计量数额为基础,依据项目经济评估书或《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的上缴款比例,计算当年应上缴款基数指标。
四、风险抵押金标准
1、项目部班子成员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2、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如下:
风险抵押金标准(万元) 序号 项 目 等 级 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1 2 3 4 5 6 星级[40亿元(含)及以上] 特级[10亿元(含)-40亿元] 一级[6亿元(含)-10亿元] 二级[3.5亿元(含)-6亿元] 三级[1亿元(含)-3.5亿元] 四级[1亿元以下] 12 10 8 6 5 4 备注 班子其他副职 10 8 6.5 5 4 3 3、风险抵押金缴纳时间:公司与项目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后10日内。
4、风险抵押金直接交到公司财务部,严禁使用公款交纳个人风险抵押金,一经发现按挪用公款论处。
五、考核兑现
(1)项目完工后,根据竣工审计结果:对下决算完成、债权已确认、债务已锁定且债权大于债务,完成上缴款指标100%(含)及以上的,全额返还风险抵押金;
1、风险抵押金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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