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完工后,根据竣工审计结果:对下决算完成、债权已确认、债务已锁定且债权大于债务,完成上缴款指标80%(含)至100%的,按比例返还风险抵押金;
80%以下的,暂不返还返现抵押金,待终结考核后另行确定;
(4)项目完成与建设单位竣工结算、债权债务归零,终结考核完成后,对上缴款指标100%(含)及以上的,按风险抵押金等额奖励;完成上缴款80%以下的,没收风险抵押金。
2、基础绩效、超额绩效的兑现:
年度绩效的考核兑现以公司对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为参考依据,同项目过程审计报告相结合。对于项目预付款使用与项目进度不匹配、项目上缴效益与责任预算执行不同步、项目成本运行偏离项目成本控制曲线、作业员工收入与责任成本节超不挂钩等情况,要根据上述问题量化扣减当年实际上缴款考核数,且不得兑现当年度绩效,纳入下一年度或终结考核兑现。
绩效的兑现标准,以各考核对象在考核年度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奖励额度,每年兑现当年奖励额的80%,剩余的20%待项目终结考核后兑现。
终结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项目完成管理目标责任书上缴款指标100%及以上的,全额兑现基础绩效及超额绩效;完成上缴款指标60%(含)至100%的,按比例兑现基础绩效;完成上缴款指标60%以下的,不予兑现。
(3)项目完工后,根据竣工审计结果,完成上缴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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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实施
1、年度考核:每一考核年度末,由公司经济管理工作分管领导牵头,经济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社会职能部、工会生保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绩效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计算绩效考核奖罚标准,由经济管理部汇总计算最终绩效奖励金额。
2、终结考核:项目终结考核在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和终结审计后,由公司考核小组依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3、考核工作分工
(1)公司经济管理部为年度绩效考核的牵头部门,负责
《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的拟定,负责考核情况的汇总和考核兑现建议方案的拟定;
(2)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指标值的确定及考核; (3)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工期指标的考核; 核;
(5)社会职能部负责社保费用指标完成情况考核; (6)生保部负责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考核。 七、附则
1、本办法下发施行后,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奖励性工资。
(4)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安全、质量等指标的考
2、对于业主统筹的奖罚,纳入项目总成本管理,待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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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考核一并兑现。
3、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下发之日起执行。在建项目未明确管理目标的,按照有关办法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按本办法实施绩效工资考核。
4、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经济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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