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 可编辑可修改 立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的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积极探索选课制、分阶段完成学业等教学组织模式。把学生满意率、企业满意率、社会满意率作为评价的核心指标,改革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建立以学生作品为载体,以职业知识、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为评价核心,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顶岗实习跟踪监控机制,校企共同实施顶岗实习质量管理。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机制,关注毕业生群体与个体职业发展状况。
3.统筹发展机制建设
建立校企常态沟通机制。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密切关注区域相关产业(行业)发展,实时跟踪职业岗位新的技术、技能要求,主动适应产业需求,相关合作企业积极参与专业群建设,主动提供人员、技术、设备等支持,实现专业群与产业协同发展。职业院校要通过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带动特色专业群建设,形成校内专业群共同发展格局。特色专业群建设要以核心专业建设为重点,发挥核心专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群内各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五、保障措施
1、制度保障。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将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纳入当地产业或行业发展规划。职业院校建立健全专业群建设的各项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组织保障。加强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的组织领导,高职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中职由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牵头,统筹推进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建立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工作班子,明确项目建设的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3、经费保障。省里对立项为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地方政府和学校举办者应按照不低于省拨经费1:1的比例足额安排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配套经费。要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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