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
8.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0.73。 9.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一、二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机械台班量乘以表1-3的系数。
机械施工三、四类土系数 项目 三类土 四类土 1.40 1.50 1.27 1.36 推土机推土方 1.19 拖式铲运机 1.19 自行式铲运机 1.16 挖掘机挖土方 1.19 10.填料碾压定额是按不同压路机及不同遍数综合编制的,并已考虑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及推平机械。
11.填料工程量按压实方计算,定额材料用量中已包含压实系数及施工损耗。
12.机械石方定额已综合了不同的开挖阶段高度、坡面开挖、改炮、找平、撬动松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对石料粒径有要求时,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另行计算。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建筑工程小型爆破(如炮眼法)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中型或大型爆破(如药室法),可另行计算。
1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15.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16.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可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1.56m计算。
17.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挖方总量的3%计算,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
18.汽车运土、石方,运输道路是按Ⅰ、Ⅱ、Ⅲ类道路综合考虑的,并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清理道路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
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参考表1-4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1.25 1.44 0.80 1.00 1.15 0.70 0.87 1.00 0.86 1.08 1.24 1.16 0.93 0.81 1.00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增加2m,以平方米计算。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2.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料碾压按设计垫层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四、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上,坑底面积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土方、沟槽、基坑,放坡系数及起点按表1-5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及起点
土壤分类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放坡起点深度(m) 在槽、坑和沟底在槽、坑和沟边上 作业 作业 1:0.70 1.40 一、二类土,三类土(Ⅰ-1:0.35 1:0.28 Ⅲ类) 坚硬土(Ⅳ) 1:0.25 1:0.10 1:0.33 2.00 注:计算放坡和支挡土板挖土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
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4.基础施工需增加的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可按表1-6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 基础类别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200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300 800(防水面层)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1-7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单位:m)
铸铁管、钢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石棉水泥管 0.60 0.70 0.80 1.00 1.30 预应力混凝土管 0.80 0.90 1.00 1.30 1.50 管径(mm) 陶土管 50~70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0.70 0.80 0.90 1.10 1.4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1.60 1.80 2.00 2.20 1.80 2.00 2.30 2.60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入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7.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均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五、石方开挖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石方开挖一般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沟槽和地坑开挖按图示尺寸可另加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超挖量按被开挖的坡面积乘以超挖厚度。超挖厚度:松、次坚石为20cm,普坚石为15cm,特坚石为10cm。
六、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物(包括:垫层、基础、管道等)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表1-8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每延长米管沟回填扣除土方体积(单位:m3)
管径(mm) 5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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