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
苏建建管〔2011〕778号
各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法〔2002〕264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注册的本省建筑业企业(含中央在苏企业)和进入我省长期施工的省外进苏建筑业企业,均须核验换证。
二、本省建筑业企业?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有关厅、局具体安排实施;省外进苏建筑业企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核验换证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核验换证工作要求
(一)换证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2年3月底。
(二)对换证前一年内存在?施工企业失信行为主要内容?(苏建管企〔2006〕26号)所列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通报的企业,可不予换发新证;未通过2010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核查和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发放?手册?。
(三)核验合格后换发新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所需数量向我厅领取。企业应将原?手册?保存好,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和个人执业资格认定以及在评先评优中对合同和业绩认定的重要依据。
(四)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换证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结合对企业的信用考核和评价,切实做好?手册?核验换证工作。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25-51868627。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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