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西宁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规定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10/27 12:16:25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西宁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规定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4.22 【实施日期】2011.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宁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规定

(2011年4月22日 西宁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相关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及规范,结合西宁市实际情况,现就在西宁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工程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做如下规定。

一、西宁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青海省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青海省民用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理规定》等标准,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管理。积极鼓励和支持其他改、扩建建筑工程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1 / 2

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民用建筑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统一监督管

理。

各区、县(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本地区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纳入建筑工程设计,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与建筑工程同步投入使用。做到安全可靠,性能稳定,与建筑和周围环境相协调。 四、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应选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在我省重点推广的太阳能热水器具。

五、规划部门在审批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建筑功能、周边

2 / 2

西宁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规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43don6oglu4bptb11x4w7g2499iozz00mjw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