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回购协议书
沐艺堂收藏饰品店藏品回购协议书
(协议编号: )
签约方:
签约日期:二
0一【 】月【 】年【】日
回购协议书
甲方:
住所或营业场地: 邮编:
乙方:
住所或营业场地: 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收藏饰品事宜达成一致,由于甲方经营管理“沐艺堂收藏饰品店”,举行“收藏饰品店感恩大放送”活动,现双方就所购收藏饰品回购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回购协议书。 1、回购收藏饰品: (1)本协议的所称的回购收藏饰品指甲方销售的 (2)本产品售价2、回购期限:
(1)回购期限为一年到三年
(2)在回购期限内,如乙方需甲方回购,乙方需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回购期限内将回购收藏饰品交付甲方。超过回购期限,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或未将回购收藏饰品交付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收藏饰品被回购权利。
3、回购价格:原则上由甲方在至少一年期满时进行回购,如乙方提前申请回购,应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根据甲方书面同意的时间为回购价格的计算基准点来确定回购价格。
活动期间在收藏饰品店(东方家缘沐艺堂店、居然之家沐艺堂店、红星店)参加回购活动,顾客支付60%的货款。1年周期的,本公司以高于售格的5%回购,3年周期的本公司以高于出售价的20%回购。 具体如下:
(1) 如在一年内确定回购的,则回购价格为: ;
(2) 如在一年后(含一年整)至两年内确定回购的,则回购价格为: ;
(3) 如在两年后
(含两年整)至三年内确定回购的,则回购价格为: ;
(4) 如在三年满的时候进行回购,则回购价格为: ;
4、回购标准: (1) 回购的收藏饰品,应为甲方所售出之原物且无任何缺损或品质变化。
(2) 为便于鉴别,在交付乙方后,双方应当拍照存样(应由双方于收藏饰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3) 物品如果发生损毁,双方根据损毁程度协商解决。
(4) 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维护费用和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5、不可抗力 本协议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
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6、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7、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3.回购协议
回 购 协 议
甲 方:
鉴 于:
元的有限合伙份额。投资期限届满后,由乙方回购(受让)甲方所
限合伙份额。
2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为 此,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之协商,就有限合伙份额回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回购标的
购的标的为:甲方所持有合伙企业 万元的有限合伙份
所持有的该项有限合伙份额系依法取得、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
任何方式设置抵押、质押、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也无任何其
第二条 回购时间
自甲方收到乙方的基金产品成立确认书之日起满12个月,
月,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付清全部回购价款后15日内,双
所回购的有限合伙份额变更至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
第三条 回购价格
甲方取得合伙企业 万元有限合伙份额所支出的原价。
第四条 价款支付
伙企业 万持有的合伙企业有、乙方是合伙企业本协议项下乙方回额。甲方承诺,其权属争议,也未以他权利受限的情形。乙方回购的时间为:最长不超过24个方共同办理将乙方乙方回购的价格为
乙方应于甲方投资期满前五日将前条所列人民币 万元的回购价款足额
付至甲方在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第五条 有限合伙份额过户
甲方依时全额收到乙方支付的有限合伙份额回购价款后十五日内,双方共同办
理有限合伙份额变更手续,将乙方所回购的有限合伙份额登记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 保障措施
1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土地和在建工程(涉及锡滨国用
2008幢独栋别墅,酒店,婚纱健康中心,会议中心等建筑面积102464.57
175931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评估价值约为13.5亿元。
2顿项目58%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香港元一集团有限公司持
店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限公司、无锡灵山元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元一房地产
限连带责任保证。
4际控制人郑长华先生及其配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期销售款回笼进行监管。
第七条 声明与承诺。
协议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个人/机构投资者;乙方系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本协议所必需的授权、批准及许可;
2及履行本协议的主体资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
成法律约束力;
3所承担的义务合法有效,也不与各方承担的其他义务相冲突。
、以安徽元一大酒第400号内32平方米,土地面积、以无锡灵山希尔有的安徽元一大酒、追加元一集团有发展有限公司的无、追加元一集团实甲乙双方就履行本、甲方系境内合格已取得签订与履行、双方均具备签订经签订即对双方构、双方在本协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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