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违章的主要表现
1、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按规程规定办理许可开工手续。
2、简单作业不执行工作票的项目,无票操作(紧急事故处理除外)。
3、执行操作不进行“四对照”(对照设备位置、对照设备名称、对照设备编号、对照设备拉合方向)。
4、在倒闸过程中,不在模拟屏上模拟预演,不核对设备实际状态,不执行复诵制,不执行监护制,“心照不宣”、“敷衍了事”。
5、不按操作顺序操作。
6、安全措施布置不全、不当,作业人员擅自改变安全措施。
7、电气作业开工前不列队宣读工作票。 8、不按规定设监护人、工作监护人不到位。 9、登设备构架装、拆接地线。 10、无故使用万能钥匙解除防误锁。 11、不按规定验电、装拆接地线。
12、低压操作不戴线手套,高压操作不戴绝缘手套。 13、作业时不按规定戴防护眼睛。 14、作业中随便跨跃安全遮栏。 15、线路停电后,不验电就登杆作业。
16、登杆前,不检查杆根。
17、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不穿绝缘鞋,不按规定传递工具、材料,随意高空扔物。
18、使用未装漏电保护器等防护设备的手持电动工具。 19、行灯不按规定电压装置。
20、使用不合格电梯、超重工具、绝缘工具。
21、在易燃易爆场所未开动火工作票,不备消防器材、不进行必要的防护隔离,擅自动火作业。
22、在管沟或容器内动用电焊或使用电动工器具作业时,不穿绝缘鞋或不垫绝缘垫。
23、在运行中的风机内进行攀爬塔筒。
24、在攀登风机作业时不携带对讲机或无其它可用通讯工具。
25、无证驾车和超速行驶。 26、工作前和值班中饮酒。 27、在岗职工不按安全规定着装。 28、作业人员随吊物上下。
29、未经允许,随意移动安全设施。
30、作业项目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交底即开工。 31、领导人员去现场检查工作不戴安全帽。
32、女工在生产现场穿高跟鞋或凉鞋,穿裙子;男工在现场穿拖鞋、穿短裤、光膀子。
33、客货混装出车作业,对工具和材料不采取隔离措施。 34、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作业。
35、用砂轮磨件时,不戴防护眼睛研磨,用砂轮侧面研磨件。
36、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此习惯性违章表现,望各班组参照杜绝,可结合各自班组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对有以上各条款者,发现一人次,记该班组习惯性违章一次。列入考核项目,除扣除本人罚款外,按《关于对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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